綜治工作是綜治維穩工作的簡寫。
綜治維穩工作是新時期政府的一項工作,目的是為了廣大人民群眾有一個和諧安寧的生活工作環境,它包括打黑掃黑、消化社會矛盾、反恐等工作。
擴展資料:
工作任務:
一,是落實上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社會穩定的方針,政策和總體部署,研究制定年度工作目標和分階段工作計劃。
二,分析和判斷影響社會穩定的新問題和新趨勢,為黨委和分局的決策提供依據。
三,是組織開展“社會保障聯合防控,矛盾糾紛預防與調解,聯合問題管理,關鍵工作聯合物流,基層和平共創,關鍵人員聯合服務管理”,形成長效機制。
四,是接受群眾來信,按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按照群眾程序解決或組織有關部門處理,監督案件的完成等工作。
五,組織流動人口和出租房管理服務,防止青少年犯罪,囚犯安置和援助,學校及周邊地區的教育和整頓,建設國家安全人員防線,禁毒和反邪教。
6,組織法制,綜合管理,安全建設等宣傳活動,做好基層綜合干部和群體防衛組織的教育,培訓和管理工作。
7,組織和指導轄區內的社區,企事業單位,積極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基層和平創建活動。
8,監督檢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對會員單位,農場和社區的綜合治理進行評估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