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低年級(1-2年級):認知國家象征及標志。初步建立國家、國籍、公民的概念,初步建立對家庭關系的法律認識。初步建立規則意識,初步理解遵守規則、公平競爭、規則公平的意義與要求。初步建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了解消防安全知識、基本交通規則,知曉常用公共服務電話。
小學高年級(3-6年級):建立對憲法的法律地位和權威的初步認知。了解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初步認知主要國家機構,國家主權與領土,認知國防的意義,增強民族團結意識。
初中階段(7-9年級):進一步深化憲法教育。了解國家基本制度,強化國家認同。初步了解政府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則,了解重要國家機構的職權。認知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意義。加深對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認識。
擴展資料
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用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律的基礎知識來教育年輕后代,使他們從小就受到民主的訓練和守法的教育,懂得和善于履行社會主義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增強法制觀念,養成自覺遵守法律的行為習慣。是德育的內容之一。
社會主義國家根據社會主義民主的原則,建立人與人之間的平等關系和個人與社會之間的正確關系;而社會主義民主的建設,又必須同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相結合。
對學生,通過小學的思想品德課、中學和大學的法律常識課和憲法講座、少先隊和共青團的班級活動,以及課外、校外活動等進行民主與法制的教育。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青少年法制教育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