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書面申請報告書及開業登記申請表;
(2)身份證明(外省市人員應提供暫住證、計劃生育證明);
(3)經營場所證明:提交房屋租賃合同及房屋所有權證明(原件、復印件)。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件。
從事可作為原料但必須嚴格限制進口的境外廢物進口、經營以及使用可作為原料但必須限制進口的境外廢物的生產企業,經國家環保總局批準?
①取得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可從事各類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處置;
②取得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只能從事機動車維修活動中產生的非礦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廢鎘鎳電池的危險廢物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