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無法提供身份證報身份證號碼是不可以辦理入住的,需要到旅館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開具相關證明即可辦理入住。
根據《上海市旅館業治安管理實施細則》第十一條旅客住宿應當按照要求填寫住宿登記單。未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旅客,應當到旅館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開具相關證明。
旅館應當查驗旅客的身份證件,登記有效身份證件信息,并在登記后2小時內上傳至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旅館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在住宿登記過程中獲得的旅客個人信息依法予以保密,不得向其他組織和個人泄露。
擴展資料:
《上海市旅館業治安管理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旅館違反本細則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并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違反第十條規定,未按照要求登記或者報送工作人員身份證件信息的;
(二)違反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未按照要求查驗旅客身份證件或者未按照要求登記、上傳旅客身份證件信息的;
(三)違反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泄露旅客個人信息的;
(四)違反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未按照要求進行寄存物品安全檢查或者未按照要求履行報告義務、采取控制措施保護現場的;
(五)違反第十三條規定,未按照要求進行訪客登記的;
(六)違反第十四條規定,未按照要求進行值班巡查的;
(七)違反第十六條規定,未按照要求對公安機關下發的通緝令協查單進行登記核查或者未按照要求履行報告義務、采取控制措施保護現場的。
參考資料來源:上海市政府——上海市旅館業治安管理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