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治安官與警長有什么區別?
美國的治安官與警長有什么區別?
美國的郡縣治安官,有時也譯作“警長”。英語為SHERIFF有執法權,但這個崗位并非國家和聯邦政府的雇員,甚至不是州政府的公務員,而僅僅是縣一級的雇員,在所受雇用的縣內行使警察職務。1、隸屬關系SHERIFF的上級是縣警察局或者對其實行雇用的鎮居民;POLICE的上級:中央聯邦政府,州政府,城市政府。2、收入來源SHERIFF來自州、縣財政劃撥的治安經費,有的源于居民的安保合同;POLICE則是聯邦、州或市政府的治安預算。3、人員來路SHERIFF多來自本地居民,一般是退伍戰士居多,含國民警衛隊士兵,無需警校畢業,一般未受系統的警務培訓;POLICE多來自外地,警校畢業,受過系統的警務培訓,屬于職業警察。
導讀 美國的郡縣治安官,有時也譯作“警長”。英語為SHERIFF有執法權,但這個崗位并非國家和聯邦政府的雇員,甚至不是州政府的公務員,而僅僅是縣一級的雇員,在所受雇用的縣內行使警察職務。1、隸屬關系SHERIFF的上級是縣警察局或者對其實行雇用的鎮居民;POLICE的上級:中央聯邦政府,州政府,城市政府。2、收入來源SHERIFF來自州、縣財政劃撥的治安經費,有的源于居民的安保合同;POLICE則是聯邦、州或市政府的治安預算。3、人員來路SHERIFF多來自本地居民,一般是退伍戰士居多,含國民警衛隊士兵,無需警校畢業,一般未受系統的警務培訓;POLICE多來自外地,警校畢業,受過系統的警務培訓,屬于職業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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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郡縣治安官,有時也譯作“警長”。英語為SHERIFF有執法權,但這個崗位并非國家和聯邦政府的雇員,甚至不是州政府的公務員,而僅僅是縣一級的雇員,在所受雇用的縣內行使警察職務。 1、隸屬關系 SHERIFF的上級是縣警察局或者對其實行雇用的鎮居民;POLICE的上級:中央聯邦政府,州政府,城市政府。 2、收入來源 SHERIFF來自州、縣財政劃撥的治安經費,有的源于居民的安保合同;POLICE則是聯邦、州或市政府的治安預算。 3、人員來路 SHERIFF多來自本地居民,一般是退伍戰士居多,含國民警衛隊士兵,無需警校畢業,一般未受系統的警務培訓;POLICE多來自外地,警校畢業,受過系統的警務培訓,屬于職業警察。
美國的治安官與警長有什么區別?
美國的郡縣治安官,有時也譯作“警長”。英語為SHERIFF有執法權,但這個崗位并非國家和聯邦政府的雇員,甚至不是州政府的公務員,而僅僅是縣一級的雇員,在所受雇用的縣內行使警察職務。1、隸屬關系SHERIFF的上級是縣警察局或者對其實行雇用的鎮居民;POLICE的上級:中央聯邦政府,州政府,城市政府。2、收入來源SHERIFF來自州、縣財政劃撥的治安經費,有的源于居民的安保合同;POLICE則是聯邦、州或市政府的治安預算。3、人員來路SHERIFF多來自本地居民,一般是退伍戰士居多,含國民警衛隊士兵,無需警校畢業,一般未受系統的警務培訓;POLICE多來自外地,警校畢業,受過系統的警務培訓,屬于職業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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