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評價師不能掛靠。
安全評價師是采用安全系統工程的方法與手段,對建設項目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存在的風險進行安全評價的人員。
安全評價師的主要工作內容為:
(1)對現場進行實地勘查,收集有關資料;
(2)對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和分析;
(3)進行定性、定量評價;
(4)依據安全生產法規及評價結果,提出降低風險的安全對策措施;
(5)對評價結果進行跟蹤服務。
一般的單位是聘用不起專職注冊安全評價師的,只有大公司注重安全生產工作,也有能力聘用。此外,大公司一般要求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是注冊安全工程師才能聘用,也就不存在需要掛靠的事情。
如果選擇掛靠企業,而掛靠的企業發生安全事故,首先由你承擔責任,不僅需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嚴重的話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