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簽發人的安全職責有:1、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是否按規定進行危險點分析工作;2、工作票中安全措施和危險點防范措施是否正確和完善;3、審查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成員人數和技術力量是否適當,是否滿足工作需要;4、經常到現場檢查工作是否安全地進行;5、對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填寫、執行方面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考核;6、在工作許可人簽字前,工作票簽發人是該工作票是否合格的責任人。
拓展資料:
工作票是準許在電氣設備上工作的書面命令,也是執行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的書面依據。
包括工作票編號、工作負責人、工作班成員、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計劃工作時間、工作終結時間,停電范圍、安全措施,工作許可人、工作票簽發人、工作票審批人、送電后評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