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涉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和部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發展家庭服務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0]43號)》相關規定:
建立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牽頭的工作協調機制。
有關部門單位參加的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組織研究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的重大問題,推動制訂和完善相關政策法規、規劃計劃和措施。
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于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的各項政策措施。聯席會議辦公室要搞好統籌協調,促進工作落實。
其他有關部門也要做好涉及家庭服務從業務人員的文化生活、公共衛生、計劃生育、黨團和工會建設等各項工作。
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的主要責任在地方,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據本地實際建立和完善相應的部門協調機制,充實工作力量,加強對這項工作的指導。
擴展資料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家庭服務業條例》相關規定:
第三條市、區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市、區政府)主管家庭服務業的行政部門,依法對家庭服務業進行統一指導、監督和管理。
市、區政府勞動、工商、物價、民政、公安、教育等行政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對家庭服務業實施監督和管理。
第二十五條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依照有關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服務人員與經營者發生勞動爭議的,依照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三條從事家庭服務業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依法向民政部門申請登記,并遵守本條例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四條以中介或者其他方式從事家庭服務活動的,參照適用本條例;其參加社會保險的有關辦法,由市政府另行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民政部——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發展家庭服務業的指導意見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深圳經濟特區家庭服務業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