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目前暫未開征遺產稅。
遺產稅是以財產所有者死亡以后所遺留的財產為征稅對象,向遺產的繼承人和受遺贈人征收的一種稅,屬于財產轉移稅。我國在20世紀40年代曾經開征過遺產稅。新中國成立以后也曾經設立過遺產稅,但是由于條件不具備而沒有開征。?
擴展資料:
我國目前暫未開征遺產稅,但是2004年的《遺產稅暫行條例(草案)》現已經上報到了國務院。
2018年深圳公布預開征遺產稅,深圳試點政策大致如下:
資產總和在80萬—200萬的,征收額為20%后再減扣除數5萬(如100萬對應征遺產稅:100萬*20%-5萬=15萬);
資產總和在1000萬以上的,征收額為50%后再減扣除數175萬(如1500萬對應稅收:1500萬*50%-175萬=575萬)。
以上案例,財富增加了15倍,遺產稅金卻增加了38倍。
關鍵是遺產稅的征收方式必須是以現金的形勢上繳,時限3個月,否則將被沒收或拍賣。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房產繼承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