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考試的科目四確實允許在異地進行。當申請人由于工作或學習的原因需要更換居住地時,已經完成部分科目考試的,可以申請變更考試地點。自2019年6月起,公安部推行了汽車駕駛證的全國統考,并允許在原籍報考駕校并通過部分考試的學員根據個人情況調整考試地點。以下是異地考試的一些關鍵注意事項:
首先,考生只需攜帶身份證前往現居住地的車管所辦理變更考試地點的手續,無需返回原考試地點,也不必提供居住證或暫住證等額外證明。
異地考試變更僅限一次,變更后所有的科目考試和駕照領取都應在新地點完成,包括尚未考過的科目。
已通過的科目考試成績在變更后仍然有效,考生可以在現居住地預約剩余科目考試。
如果科目二或科目三尚未完成,可能需要提前聯系駕校,因為可能涉及到課時限制。未達到規定課時的學員可能無法預約考試。
總之,異地考駕照需要在規定下進行,且每個環節都有特定的流程和規定,確保考生在適應新環境的同時,也能順利通過考試獲取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