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職位的類型大致可以分為柜員、客戶經理和管理人員三大類。在支行的日常運營中,柜員主要負責對公和對私業務的處理,客戶經理則負責客戶營銷,而報表和綜合事務方面通常由少量人員負責。在分行和總行層面,管理職能占據主導,主要關注于決策和策略制定,不直接參與客戶營銷。
銀行內部的部門設置也相當豐富,如會計處、銀行管理處、非銀行管理處、事后監督處、人事處、工會、外匯管理局、計劃處、結算中心、行政處、營業處和貨幣發行處等,每個部門都有其特定的職責。在一級支行,個人業務包括經辦、出納、復核和授權(組長)等職位,對公業務則有對公經辦、復核和綜合管理(授權或組長),同時還有大堂咨詢、大堂經理、理財經理和消費信貸部門的各級別職位,如助理、經理助理和助理經理等。
在行政支持方面,有司機、行政助理和助理經理等角色。而在業務監督和管理崗位,如業務監督部、計財部和業務管理部,主要由業務助理和經理擔任。科長以上的職位包括各部室主任和副主任,處級則有副行長和行長,他們通常在分行層面管理各自的部門。支行行長與分行各部室經理的級別相當,而總行層面則有總行行長這一最高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