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汽車在0.8小時內行駛了65千米,其平均速度是每小時81.25千米。為了計算行駛一千米所需的時間,我們可以將總距離除以速度。具體來說,1千米除以81.25千米/小時,結果為0.0123小時。
在進行這類計算時,我們可以應用到不同的除法規則。如果除數是整數,如65千米除以0.8小時,我們按照整數除法計算,得到商81.25,然后將小數點對齊。如果除數是小數,如1千米除以81.25,我們需要先將被除數的小數點向右移動,使得被除數與除數的位數相同,即變成8125千米/小時,然后再進行除法運算。
在分數的除法中,當除法涉及分數時,通常會將其轉換為乘以除數的倒數。例如,如果要計算1千米除以81.25千米/小時(轉換為分數形式),相當于1/81.25乘以1小時/1千米,結果即為0.0123小時。
總的來說,汽車的平均時速和千米/小時所需時間的計算,是通過簡單的除法運算和理解小數和分數除法法則得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