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行業因其獨特的盈利模式,常常被冠以“暴利”之稱。這個行業的利潤來源主要在于“中間商差價”的運作。勞務公司,作為連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重要中介,其管理方式往往不如正規的用人單位嚴格,員工對公司的歸屬感也較弱,流動性較大。實際上,很多用人單位支付的費用中,有一部分并未被實際用于員工的運營成本,這部分差額直接轉化為勞務公司的利潤。
以常見的計算方式為例,如果一名員工的小時工資是22元,每天工作10小時,總共260小時,那么他的總工資為5720元。然而,勞務公司可能只支付每小時18元,這樣每小時就能賺取4元的差價。這種簡單計算就揭示了勞務派遣公司的一部分盈利空間。這個行業最初的起源地是美國,隨后擴散到歐洲,最后引入了日本等地。在中國,上世紀90年代的國企勞動制度改革中,為安置下崗職工,勞務派遣制度應運而生。
勞務派遣制的獨特之處在于,勞動者與實際工作單位之間并非直接的勞動關系,而是與中介或人力公司建立關系,由這些機構派遣到用人單位工作。這種模式下,雇主與中介之間的協議成為了決定利潤分配的關鍵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