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電動巡邏車蓄電池在存放時應避免虧電狀態。虧電狀態是指電池使用后未能及時充電。若在虧電狀態下存放,容易出現硫酸鹽化,硫酸鉛結晶物附著在極板上,導致充電不足和電池容量下降。長期虧電狀態將加劇電池損壞。因此,即使電池閑置,也應每月至少充電一次,以維持電池健康狀態。2. 電動車輛充電時需注意:根據實際使用情況,準確把握充電時間。參考日常使用頻率和行駛里程,合理安排充電頻次。若電量表指示紅燈和黃燈亮起,應開始充電;若只有紅燈亮起,應立即停止運行并盡快充電,避免電瓶過度放電,從而延長電瓶使用壽命。3. 充電時間不宜過長,以避免過度充電,這會使電瓶發熱,同樣會縮短電瓶壽命。充電過程中,若電瓶溫度超過65℃,應立即停止充電。通常情況下,蓄電池的平均充電時間約為1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