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案件是否屬于自訴案件
輕傷案件是否屬于自訴案件
一、哪些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刑事訴訟法對哪些案件可以適用簡易程序作出了具體規定。1、對依法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的公訴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人民檢察院建議或者同意適用簡易程序的。這類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1)依法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的案件。這類案件被告人的罪行及社會危害性都較輕。人民法院在審理前,要根據人民檢察院提供的證據材料,依據有關法律,對被告人的罪行及可能判處的刑罰作出判斷。在審理過程中,如果發現被告人罪行較重,需要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庭應終止簡易程序,按普通程序審理。(2)必須是案情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案件。(3)人民檢察院提出適用簡易程序的建議或者是人民法院認為需要適用簡易程序并征得人民檢察院同意。
導讀一、哪些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刑事訴訟法對哪些案件可以適用簡易程序作出了具體規定。1、對依法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的公訴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人民檢察院建議或者同意適用簡易程序的。這類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1)依法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的案件。這類案件被告人的罪行及社會危害性都較輕。人民法院在審理前,要根據人民檢察院提供的證據材料,依據有關法律,對被告人的罪行及可能判處的刑罰作出判斷。在審理過程中,如果發現被告人罪行較重,需要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庭應終止簡易程序,按普通程序審理。(2)必須是案情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案件。(3)人民檢察院提出適用簡易程序的建議或者是人民法院認為需要適用簡易程序并征得人民檢察院同意。
是的。所謂輕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實、情節較為輕微,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較輕刑罰的案件。應當注意的是,這類案件強調被害人的舉證責任,自訴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決于被害人等有無證據或者證據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沒有證據的,人民法院將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證據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訴主張的,人民法院將裁定駁回自訴。一、哪些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刑事訴訟法對哪些案件可以適用簡易程序作出了具體規定:1、對依法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的公訴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人民檢察院建議或者同意適用簡易程序的。這類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1)依法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的案件。這類案件被告人的罪行及社會危害性都較輕。人民法院在審理前,要根據人民檢察院提供的證據材料,依據有關法律,對被告人的罪行及可能判處的刑罰作出判斷。在審理過程中,如果發現被告人罪行較重,需要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庭應終止簡易程序,按普通程序審理。(2)必須是案情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案件。(3)人民檢察院提出適用簡易程序的建議或者是人民法院認為需要適用簡易程序并征得人民檢察院同意。2、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告訴才處理的案件是指刑法中規定的由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控告被告人的案件,包括侮辱、誹謗罪、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和虐待罪等。3、被害人起訴的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這類案件是犯罪行為及其社會危害性都不嚴重的輕微刑事案件,并且被害人有足夠的能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證據,不需要人民法院進行大量的調查取證工作,適用簡易程序可以在保證辦案質量、正確運用法律的基礎上,及時、迅速地審結案件,解決糾紛,緩解社會矛盾,更好地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二、自訴的刑事案件也需要公安機關嗎在刑事訴訟中,控訴分為公訴和自訴兩種。公訴是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即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提出控訴,其特點是,案件由公安機關偵查或由檢察機關自行偵查,由檢察機關向人民法院提出控訴。自訴是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控訴,自訴人負舉證責任,案件不經過公安機關偵查,也不經過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70條的規定,自訴案件的范圍包括:(1)告訴才處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其中,對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只能提起自訴,而對故意傷害案(輕傷)等輕微刑事案件,既可以提起自訴,也可以提起公訴。提起自訴的條件是被害人或是法定代理人有證據證明。如果人民法院認為自訴案件的證據不足,可以說服自訴人撤回自訴,或者裁定駁回起訴??紤]到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是既可自訴也可公訴的案件,為防止因自訴不成立而使這類應當由國家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得不到審判,使被害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權益得不到保護,《關于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要求,對于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輕微刑事案件,人民法院認為證據不足,可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應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輕傷案件是否屬于自訴案件
一、哪些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刑事訴訟法對哪些案件可以適用簡易程序作出了具體規定。1、對依法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的公訴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人民檢察院建議或者同意適用簡易程序的。這類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1)依法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的案件。這類案件被告人的罪行及社會危害性都較輕。人民法院在審理前,要根據人民檢察院提供的證據材料,依據有關法律,對被告人的罪行及可能判處的刑罰作出判斷。在審理過程中,如果發現被告人罪行較重,需要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庭應終止簡易程序,按普通程序審理。(2)必須是案情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案件。(3)人民檢察院提出適用簡易程序的建議或者是人民法院認為需要適用簡易程序并征得人民檢察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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