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交警怎么處理怎么辦
肇事逃逸交警怎么處理怎么辦
一、輕微事故肇事逃逸報警時間有限制嗎。輕微事故肇事逃逸報警時間是沒有限制的,法律無明文規定交通事故發生多長時間后必須報案,所以對于輕微肇事逃逸報警也同樣沒有具體期限規定,但是建議應該盡快報警,及時了解事故責任。《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八條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后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中有更具體說明:第二十條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后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三日內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或案件線索,對事故發生地點的道路情況、事故車輛情況等進行核查,查找并詢問事故當事人和證人。
導讀一、輕微事故肇事逃逸報警時間有限制嗎。輕微事故肇事逃逸報警時間是沒有限制的,法律無明文規定交通事故發生多長時間后必須報案,所以對于輕微肇事逃逸報警也同樣沒有具體期限規定,但是建議應該盡快報警,及時了解事故責任。《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八條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后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中有更具體說明:第二十條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后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三日內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或案件線索,對事故發生地點的道路情況、事故車輛情況等進行核查,查找并詢問事故當事人和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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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肇事逃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對該交通事故進行立案調查,對現場進行偵查,根據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交通事故現場痕跡、遺留物等線索,追捕肇事司機,發布公告,對肇事車輛進行堵截,一旦發生可疑車輛,立即扣留。一、輕微事故肇事逃逸報警時間有限制嗎輕微事故肇事逃逸報警時間是沒有限制的,法律無明文規定交通事故發生多長時間后必須報案,所以對于輕微肇事逃逸報警也同樣沒有具體期限規定,但是建議應該盡快報警,及時了解事故責任。《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八條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后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中有更具體說明:第二十條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后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三日內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或案件線索,對事故發生地點的道路情況、事故車輛情況等進行核查,查找并詢問事故當事人和證人。二、刮蹭到別人的車沒在意就開走了是否算逃逸小區里刮蹭到別人的車,當時沒在意就開走了,這個不算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管轄區域和道路情況,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緝預案,并組織專門力量辦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發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啟動查緝預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過全國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查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偵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間,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屬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詢問案件偵辦情況的,除依法不應當公開的內容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告知并做好記錄。三、交通事故公安機關應當怎樣進行勘察交通事故現場勘查,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接到交通事故報案到達事故現場后,對現場進行拍攝、收集證據的過程。交通警察調查道路交通事故時,應當客觀、全面、及時、合法地收集證據。現場查勘方法有:(一)沿車輛行駛路線尋找現場痕跡:剎車印跡。車輛遇情況采取緊急制動后與地面磨擦會出現炭黑拖印。碰撞、碾壓、刮、擦、擠等痕跡。車輛與車輛、車輛與行人、車輛與牲畜、車輛與其他物體接觸后雙方留下的痕跡、現場遺留物、車輛發生碰撞后所剝落的漆皮、玻璃碎片、脫落破碎的汽車零件。(二)確定肇事接觸部位:確定肇事接觸點,對處理事故起關鍵作用。接觸點是形成事故的焦點,又是判定事故責任的重要依據。接觸部位是多種多樣的,要經過深思熟慮,全面細致地進行分析。【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三條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當按照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及時提取、采集與案件有關的痕跡、物證等,制作現場勘查筆錄。現場勘查過程中發現當事人涉嫌利用交通工具實施其他犯罪的,應當妥善保護犯罪現場和證據,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主管部門。發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的,應當進行現場攝像,必要時可以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參加現場勘驗、檢查。現場圖、現場勘查筆錄應當由參加勘查的交通警察、當事人和見證人簽名。當事人、見證人拒絕簽名或者無法簽名以及無見證人的,應當記錄在案。第三十四條痕跡、物證等證據可能因時間、地點、氣象等原因導致改變、毀損、滅失的,交通警察應當及時固定、提取或者保全。對涉嫌飲酒或者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駕駛車輛的人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及時抽血或者提取尿樣等檢材,送交有檢驗鑒定資質的機構進行檢驗。車輛駕駛人員當場死亡的,應當及時抽血檢驗。不具備抽血條件的,應當由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出具證明。第三十五條交通警察應當核查當事人的身份證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等。對交通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傳喚。對在現場發現的交通肇事嫌疑人,經出示《人民警察證》,可以口頭傳喚,并在詢問筆錄中注明嫌疑人到案經過、到案時間和離開時間。第三十六條勘查事故現場完畢后,交通警察應當清點并登記現場遺留物品,迅速組織清理現場,盡快恢復交通。現場遺留物品能夠當場發還的,應當當場發還并做記錄;當場無法確定所有人的,應當登記,并妥善保管,待所有人確定后,及時發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
肇事逃逸交警怎么處理怎么辦
一、輕微事故肇事逃逸報警時間有限制嗎。輕微事故肇事逃逸報警時間是沒有限制的,法律無明文規定交通事故發生多長時間后必須報案,所以對于輕微肇事逃逸報警也同樣沒有具體期限規定,但是建議應該盡快報警,及時了解事故責任。《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八條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后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中有更具體說明:第二十條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后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三日內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或案件線索,對事故發生地點的道路情況、事故車輛情況等進行核查,查找并詢問事故當事人和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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