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血染病少女含恨夭亡律師輾轉維權醫院賠償27萬
輸血染病少女含恨夭亡律師輾轉維權醫院賠償27萬
一、怎么樣才是故意傷害罪。具備以下幾個要件才屬于故意傷害罪:(1)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其中,已滿14周歲末滿16周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2)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3)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4)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案例】2012年12月3日零時30分許,被告人劉某某因頭部受傷,到某某省某某市中醫院就診。鑒于劉某某當庭自愿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
導讀一、怎么樣才是故意傷害罪。具備以下幾個要件才屬于故意傷害罪:(1)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其中,已滿14周歲末滿16周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2)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3)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4)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案例】2012年12月3日零時30分許,被告人劉某某因頭部受傷,到某某省某某市中醫院就診。鑒于劉某某當庭自愿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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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0日,年僅19歲的阜南花季少女沈某因患艾滋病不幸去世。讓其父母悲痛欲絕之際唯一感到欣慰的是,在法援律師的全力相助下,與14年前因給女兒輸血感染艾滋病的醫院最終達成賠償協議。7月16日,沈某夫婦從法官手中接過了27萬元的賠償撫慰金。2006年6月,16歲的高中女生沈某忽然出現發燒、厭食等病癥,開始其家人以為是感冒,后發熱次數不斷增多,且每次總是難以退燒。沈某父母輾轉于阜南、阜陽、深圳、南京等地檢查治療,均沒有得到明確的診斷。2007年12月19日,省立醫院一位中醫專家在為沈某檢查治療時偶然問及沈某是否接受過輸血。這時,沈某的父母恍然想起在1995年女兒5歲時,因患乙腦曾入住阜陽市某醫院,并接受過兩次輸血治療。這位專家遂為沈某抽血,經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證實患者沈某的血樣HIV為陽性,被確診為艾滋病患者。沈某身患艾滋病的消息傳出后,周圍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向他們全家投來了異樣的目光。在承受著巨大疾病痛苦的同時,沈某還承受著巨大的精神折磨和心理壓力,苦不堪言。2009年2月12日,為了給自己討個說法,也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因治病一貧如洗的沈某及家人向阜南縣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要求原為其輸血的阜陽某醫院賠償其經濟損失。阜南縣法律援助中心律師徐付忠在走訪沈家時,看到他們一家七口人擠住在低矮的房屋里,對沈某全家的遭遇十分同情,決心依法為其維權。但是,要對10多年前住院僅兩周的一次醫療行為進行起訴,其難度可想而知。徐付忠律師認為,首先要對患者沈某與阜陽某醫院的醫患關系進行確認并固定證據,沈某當初住院的相關證據都已遺失,要想證明相關事實,必須想辦法先調取醫院的病案。沈某父母以女兒在外地打工被人指稱有乙肝病史,需要澄清事實為由,終于調取到原始病案,果然發現病案醫囑中明確記載有兩次輸血的事實。獲得主要證據后,徐律師以法律援助中心的名義向法院提出書面建議,懇請法院批準了沈某緩交訴訟費的申請,案件進入訴訟階段。就在案件經過開庭審理,等待法院判決的過程中,沈某因病情嚴重,于2009年6月20日去世。沈某的突然離去,給其父母、親友帶來更加沉重的精神打擊,其父母與親友一行10多人到法院哭訴,并聲稱要到醫院討要說法。徐律師與主審法官積極溝通,并請求法院盡快審理判決。在潁州區法院主審法官的召集下,雙方當事人進行多次協商,最終達成調解協議,由阜陽市某醫院賠償沈某父母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經濟損失27萬元。7月16日,當沈某的家人從法官手中接過這筆現金時,流下了百感交集的淚水。一、怎么樣才是故意傷害罪具備以下幾個要件才屬于故意傷害罪:(1)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其中,已滿14周歲末滿16周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2)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3)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4)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案例】2012年12月3日零時30分許,被告人劉某某因頭部受傷,到某某省某某市中醫院就診。劉某某對接診醫生宋某稱自己可能顱骨骨折,宋某建議劉某某去其他醫院治療。劉某某對宋某建議其轉院治療不滿,離開十幾分鐘后返回,拽掉宋某的眼鏡,用頭撞擊宋某的口、鼻處,并對宋某進行毆打,致宋某2顆牙齒折斷,鼻骨線形骨折,構成輕傷。【判決】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劉某某就診時因對醫生提出的轉院治療建議不滿,將醫生打致輕傷,應依法懲處。鑒于劉某某當庭自愿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據此,依法對被告人劉某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該案一審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訴,檢察機關未抗訴,上述判決刑事部分已于2013年12月9日發生法律效力。
輸血染病少女含恨夭亡律師輾轉維權醫院賠償27萬
一、怎么樣才是故意傷害罪。具備以下幾個要件才屬于故意傷害罪:(1)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其中,已滿14周歲末滿16周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2)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3)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4)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案例】2012年12月3日零時30分許,被告人劉某某因頭部受傷,到某某省某某市中醫院就診。鑒于劉某某當庭自愿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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