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鑒定新規之“懸疑地帶”
車禍鑒定新規之“懸疑地帶”
焦點;賠多賠少當事司機最揪心。據了解,今年以來,我省連續發生多起因為賠多賠少而造成的糾紛。例如今年5月份,一輛桑塔納被追尾,損傷部位為后保險杠和后廂地板,有關部門的評估定損為1176元,而肇事方投保的保險公司定損僅為200元,相差如此之大,讓司機不知如何是好。今年6月份,在福州市某商場旁,一輛出租車將商場外的不銹鋼燈架撞壞,經評估定損為1430元,而保險公司評估的損失僅為300元,最終這位的哥不得不自己掏了1000多元諸如此類尷尬不少司機可能都遇到過,他們不明白:我們該聽誰的。如果說,賠多賠少僅僅是當事人和保險公司之間的爭執,而更多的時候,交警部門需要通過各種技術鑒定來劃分事故的責任,因此,一份科學、公平的鑒定書對當事人來講就顯得特別重要。
導讀焦點;賠多賠少當事司機最揪心。據了解,今年以來,我省連續發生多起因為賠多賠少而造成的糾紛。例如今年5月份,一輛桑塔納被追尾,損傷部位為后保險杠和后廂地板,有關部門的評估定損為1176元,而肇事方投保的保險公司定損僅為200元,相差如此之大,讓司機不知如何是好。今年6月份,在福州市某商場旁,一輛出租車將商場外的不銹鋼燈架撞壞,經評估定損為1430元,而保險公司評估的損失僅為300元,最終這位的哥不得不自己掏了1000多元諸如此類尷尬不少司機可能都遇到過,他們不明白:我們該聽誰的。如果說,賠多賠少僅僅是當事人和保險公司之間的爭執,而更多的時候,交警部門需要通過各種技術鑒定來劃分事故的責任,因此,一份科學、公平的鑒定書對當事人來講就顯得特別重要。
近日,我省交警部門率先在國內公布五家經過審核備案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這對司機來說,意味著遇上車禍損傷,損失評估可以自選機構鑒定(詳見本報7月26日A2版),然而,這些鑒定機構是否能保證科學公平?費用如何?鑒定機構出具的結論報告,對警方的定案能起什么作用?記者針對上述一些問題,展開了調查———焦點賠多賠少當事司機最揪心據了解,今年以來,我省連續發生多起因為賠多賠少而造成的糾紛。例如今年5月份,一輛桑塔納被追尾,損傷部位為后保險杠和后廂地板,有關部門的評估定損為1176元,而肇事方投保的保險公司定損僅為200元,相差如此之大,讓司機不知如何是好。今年6月份,在福州市某商場旁,一輛出租車將商場外的不銹鋼燈架撞壞,經評估定損為1430元,而保險公司評估的損失僅為300元,最終這位的哥不得不自己掏了1000多元諸如此類尷尬不少司機可能都遇到過,他們不明白:我們該聽誰的?如果說,賠多賠少僅僅是當事人和保險公司之間的爭執,而更多的時候,交警部門需要通過各種技術鑒定來劃分事故的責任,因此,一份科學、公平的鑒定書對當事人來講就顯得特別重要。但事實卻遠遠比這個復雜,當事人基本上是沒有任何選擇的權利。某鑒定機構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負責人告訴記者,發生事故后除開輕微事故,對損失無異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外,對損失有異議,按照交通法規的規定,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處理,并由交管部門自己或者指定專業人員進行鑒定,但其中會出現為辦案而鑒定,甚至會導致虛假鑒定的出現。其次,各個司法部門下屬各個鑒定單位對鑒定的尺度、標準往往掌握并不夠統一,結果不同地方的鑒定結果不一,而即使當事人不服,也無法上訴或者要求重新鑒定。我省這次實行交通事故檢驗鑒定評估社會化,司機可以自己選擇檢驗、鑒定、評估機構,目前在國內尚屬超前,并且已經引起了其他省份的廣泛關注。那么,究竟這種新的嘗試將能帶來什么樣的社會影響?觀點司機:最重要的是公正采訪中,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司機,有的司機表示對交通事故檢驗鑒定了解很少。而有過鑒定經歷的司機則是滿心歡喜。的哥江先生說,以往發生交通事故后,辦案的交警一般請運輸公司或者汽車維修企業的技術人員進行檢驗鑒定,而這些人的資質或者鑒定的公正不知道有沒有保證,此外,過去有關人體損傷的鑒定必須到公安機關內部檢驗鑒定機構進行,鑒定時間長,不少司機為此損失慘重。現在可好了,實行交通事故檢驗鑒定評估社會化,這些擔憂和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交警:安心當好裁判那么,實行交通事故檢驗、鑒定、評估社會化后,警察的角色是否發生了變化呢?省公安廳交警總隊事故科凌峰科長說:是有變化。以前在處理交通事故的過程中,交警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現在我們把部分運動員該做的工作交給了鑒定機構,讓他們負責車輛的技術鑒定、傷殘評定、尸體檢驗以及其他有關痕跡、物證的分析、鑒定,向我們提供一份有關車輛的狀況是否符合要求、人體血液里的酒精含量、人體損傷到什么程度、應該獲得什么樣賠償的鑒定報告,作為公安機關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證據材料,而最后事故責任的認定還是以我們為主,這樣做透明度高又科學。鑒定機構:時間快損失更小檢驗鑒定機構該如何保證自己鑒定結論的科學公平呢?對此,福建中科司法鑒定所副所長趙永輝告訴記者,鑒定機構在整個交通事故的處理中,既與事故當事人無關,又與事故的處理者無關,他們始終是處于中立的地位,并不干涉案件的責任和定性,這也是保證鑒定結論科學公正、獨立客觀的前提。其次,當事人自己有選擇檢驗鑒定評估機構的權利,即使是對前一次鑒定結論不認可,當事人要求檢驗鑒定機構另外派人重新鑒定,甚至是更換檢驗機構重新鑒定。趙永輝還告訴記者,按照公安部《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關于檢驗、鑒定的正式規定,檢驗、鑒定應當在20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地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10日。而從他們鑒定所和各受理點接到案源后,均可在3日左右完成鑒定,這樣,不僅節約了警方的辦案時間,也為當事人減少了扣車或者被拘留的損失。物價:臨標收費可協商交通事故檢驗鑒定評估社會化了,那老百姓是否能夠從中得到一個明明白白的合理收費呢?據了解,目前我省物價部門已經對交通事故機動車司法檢驗、鑒定制定了臨時收費標準,委托人可與鑒定機構在此收費標準范圍內商定具體收費標準。今后國家有關部門對司法鑒定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另有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臨時收費標準如下:摩托車(含輕便摩托車):200元/輛;2.5噸以下(含2.5噸)小型貨車及9座以下小客車:500元/輛;2.5噸~15噸(含15噸)大型貨車及10~25座客車:500~700元/輛;15噸以上(含特種車輛)大貨車及26座以上大客車:700~1000元/輛。以上標準從7月25日起開始執行。疑點鑒定結果多大效力?在采訪中,不少市民對我省交通事故檢驗鑒定評估實行社會化還表示出隱憂。司機王先生就提出,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可以自己選擇檢驗鑒定機構,但所做的鑒定結論萬一與保險公司做出的結論不符合,怎么辦?另外,還有市民提出,由社會上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出具的結論報告,對警方的定案到底能夠起到什么樣的作用?萬一,警方不認同這份報告,那對當事人來講,豈不是既浪費時間,又浪費金錢?對此,警方和保險公司的有關人士給出了相同的表態,由社會上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出具的結論報告,僅僅是一種參考,或者說是一種依據,并不能作為最終定案全部證據。當警方不采信鑒定報告時,當事人還可以重新請鑒定機構重做鑒定,如果和保險公司結論差距太大,使賠償無法進行,還可以上法庭,由法庭邀請第三方鑒定機構重新鑒定。而一家經過審核備案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的負責人認為,不管檢驗鑒定報告的影響力有多大,至少,它在法庭上可以作為有力的一種證據。如何防止虛假鑒定?而在現實中,會不會有人情鑒定的現象發生呢?在競爭的情況下,如果鑒定機構迎合當事人出具虛假鑒定,又該如何防止了?對此,警方和有關檢驗鑒定評估機構的負責人均表示,目前國家對出具虛假檢驗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均有明確處罰措施,而且檢驗鑒定評估機構為維護自己的品牌和聲譽,勢必在服務上、在鑒定報告的公正、公平、合法上下一番工夫。而據了解,按照全國人大今年2月份通過的《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明確規定,鑒定人或者鑒定機構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或者因嚴重不負責任給當事人合法權益造成重大損失的,省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給予停止從事司法鑒定業務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處罰;情節嚴重的,撤銷登記。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社會效果尚待檢驗福建省交通事故檢驗鑒定評估社會化的做法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的反響。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國田對我省交警部門的這種做法大加贊賞,他認為,目前,許多司法機關都有自己的司法鑒定隊伍,也都有權作出有效的司法鑒定。這就使得公民在民事或刑事訴訟中,往往會在司法鑒定程序中疲于奔命,形成實際上的訴累,使公民對司法機關產生不信任感,同時,這種體系也會導致腐敗行為的發生。劉國田還認為,不管是否有執行難的問題,這都是法律發展的一大進步,對當事人將更加公平公正。像一些發達國家的游戲規則是:所有的鑒定機構必須是中立機構,它是獨立的,既不依附于警方,也不隸屬于警方,警方只是對他們做出的鑒定結論如何采納拿出自己的意見。交通事故檢驗鑒定評估工作社會化是社會進步的大勢所趨,但它的社會效果如何,還有待于今后實踐的檢驗。一、交通事故車輛維修費用怎么確定在一般情況下,車輛被撞以后即使修理過也不可能完全恢復到被撞之前的狀態,所以在事故后都會出現貶值,但是貶值損失的大小和車輛的使用情況、車輛自身的價值、車輛的購買年限等因素有關。一般來說,碰撞不是特別嚴重的車輛可能會產生貶值損失,但是損失相對較小。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該車輛應當經法定的評估機構進行鑒定,并出具車輛損失鑒定結論作為法定證據,據此作為確定車輛貶值損失是否存在以及應當賠償多少的主要依據。車輛貶值損失評估需要提供的材料1、車輛行駛證;2、車輛發票、車輛購置稅憑證、機動車登記證書;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現場照片;4、保險公司車輛定損單;5、車輛維修清單;6、起訴書(了解車輛貶值訴訟金額)。以上材料是一般情況下事故車輛貶值鑒定評估應提交的材料,具體情況應以法官及鑒定機構要求為準。
車禍鑒定新規之“懸疑地帶”
焦點;賠多賠少當事司機最揪心。據了解,今年以來,我省連續發生多起因為賠多賠少而造成的糾紛。例如今年5月份,一輛桑塔納被追尾,損傷部位為后保險杠和后廂地板,有關部門的評估定損為1176元,而肇事方投保的保險公司定損僅為200元,相差如此之大,讓司機不知如何是好。今年6月份,在福州市某商場旁,一輛出租車將商場外的不銹鋼燈架撞壞,經評估定損為1430元,而保險公司評估的損失僅為300元,最終這位的哥不得不自己掏了1000多元諸如此類尷尬不少司機可能都遇到過,他們不明白:我們該聽誰的。如果說,賠多賠少僅僅是當事人和保險公司之間的爭執,而更多的時候,交警部門需要通過各種技術鑒定來劃分事故的責任,因此,一份科學、公平的鑒定書對當事人來講就顯得特別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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