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準備的材料有哪些?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準備的材料有哪些?
1、爭議勞動者的基本情況(具體可見勞動仲裁委制定的申訴書表格,依項填寫即可)。2、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具體填寫方式同上)。3、仲裁請求事項和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4、所附證據名稱、證人姓名和住址及其身份證復印件。(二)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交申訴書時,還應附交下列材料。1、勞動合同或其他能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材料,申請勞動仲裁要證明存在勞動關系。2、身份證復印件。3、用人單位作為申請人的應當提交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批準證書副本及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材料。(三)當事人可以委托律師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同意的其他公民參加仲裁活動,代為遞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接受法律文書、遞交證據及參加庭審,代為和解等。委托代理人的,申請人應向仲裁委員會提交授權委托書、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導讀1、爭議勞動者的基本情況(具體可見勞動仲裁委制定的申訴書表格,依項填寫即可)。2、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具體填寫方式同上)。3、仲裁請求事項和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4、所附證據名稱、證人姓名和住址及其身份證復印件。(二)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交申訴書時,還應附交下列材料。1、勞動合同或其他能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材料,申請勞動仲裁要證明存在勞動關系。2、身份證復印件。3、用人單位作為申請人的應當提交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批準證書副本及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材料。(三)當事人可以委托律師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同意的其他公民參加仲裁活動,代為遞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接受法律文書、遞交證據及參加庭審,代為和解等。委托代理人的,申請人應向仲裁委員會提交授權委托書、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https://img.51dongshi.com/20241129/wz/18306805352.jpg)
(一)勞動仲裁申請人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申訴書,并按照被訴人數提交副本和證據清單。因特殊原因無法提交書面申訴書的,可以口頭申訴,并在書記員記錄的申訴書中簽字確認。申訴書中應當寫明以下事項:1、爭議勞動者的基本情況(具體可見勞動仲裁委制定的申訴書表格,依項填寫即可);2、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具體填寫方式同上);3、仲裁請求事項和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4、所附證據名稱、證人姓名和住址及其身份證復印件。(二)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交申訴書時,還應附交下列材料:1、勞動合同或其他能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材料,申請勞動仲裁要證明存在勞動關系;2、身份證復印件;3、用人單位作為申請人的應當提交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批準證書副本及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材料。(三)當事人可以委托律師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同意的其他公民參加仲裁活動,代為遞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接受法律文書、遞交證據及參加庭審,代為和解等。委托代理人的,申請人應向仲裁委員會提交授權委托書、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四)集體勞動爭議職工當事人應提交推舉代表參加仲裁活動的授權委托書;(五)當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職工,應向仲裁委員會提交其法定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的相關證明材料。公司誣陷員工的最終目的就是想要辭退員工,雖然辭退的原因是違法的,但是公司要營造出合法辭退辭工的局面。職工本人在申請勞動仲裁的時候,重點應該提供公司誣陷自己的證據,沒有任何證據就申請勞動仲裁的,結局也并不利于員工本人。一、被公司辭退要如何申請勞動仲裁1、被公司辭退可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申請人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還需要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等材料。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第二十九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準備的材料有哪些?
1、爭議勞動者的基本情況(具體可見勞動仲裁委制定的申訴書表格,依項填寫即可)。2、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具體填寫方式同上)。3、仲裁請求事項和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4、所附證據名稱、證人姓名和住址及其身份證復印件。(二)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交申訴書時,還應附交下列材料。1、勞動合同或其他能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材料,申請勞動仲裁要證明存在勞動關系。2、身份證復印件。3、用人單位作為申請人的應當提交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批準證書副本及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材料。(三)當事人可以委托律師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同意的其他公民參加仲裁活動,代為遞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接受法律文書、遞交證據及參加庭審,代為和解等。委托代理人的,申請人應向仲裁委員會提交授權委托書、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為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