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是不是執行遺產稅
上海市是不是執行遺產稅
一、繼承稅發布最新消息。房產繼承稅如何征收執行遺囑及管理遺產的直接必要費用按應征稅遺產總額的0.5%計算,但最高不能超過五千元。主要內容如下:被繼承人遺產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7條所規定的第一順序繼承的,每位繼承人可從應納稅遺產總額中扣除二萬元;對于代位繼承的,可比照第一順序繼承人給予扣除。繼承人中有喪失勞動能力且由被繼承人生前贍(護)養的,可按當時年齡七十五歲的年數,每年加扣五千元;繼承人中有年齡距滿十八歲且由被繼承人生前撫養的,可按其當時年齡距滿十八歲的年數,每年加扣五千元。上述繼承人中有放棄繼承權或喪失繼承權的,不得給予扣除。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發生的累計不超過二萬元的贈與財產。被繼承認擁有所有權,并與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價值不超過五十萬元的住房
導讀一、繼承稅發布最新消息。房產繼承稅如何征收執行遺囑及管理遺產的直接必要費用按應征稅遺產總額的0.5%計算,但最高不能超過五千元。主要內容如下:被繼承人遺產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7條所規定的第一順序繼承的,每位繼承人可從應納稅遺產總額中扣除二萬元;對于代位繼承的,可比照第一順序繼承人給予扣除。繼承人中有喪失勞動能力且由被繼承人生前贍(護)養的,可按當時年齡七十五歲的年數,每年加扣五千元;繼承人中有年齡距滿十八歲且由被繼承人生前撫養的,可按其當時年齡距滿十八歲的年數,每年加扣五千元。上述繼承人中有放棄繼承權或喪失繼承權的,不得給予扣除。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發生的累計不超過二萬元的贈與財產。被繼承認擁有所有權,并與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價值不超過五十萬元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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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稅還沒開始征收。遺產稅是國家通過對達到一定數額的遺產征收稅費,以達到重新調整社會財富分配,縮小貧富差距,促進社會公平目的的稅種。遺產稅在美國、韓國等許多國家都已經開始征收,但是目前,在我國還沒有正式的法律規定遺產稅的征收,沒有對遺產稅進行征收,只有一些流傳在網上的遺產稅征收草案。一、繼承稅發布最新消息房產繼承稅如何征收執行遺囑及管理遺產的直接必要費用按應征稅遺產總額的0.5%計算,但最高不能超過五千元。主要內容如下:被繼承人遺產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7條所規定的第一順序繼承的,每位繼承人可從應納稅遺產總額中扣除二萬元;對于代位繼承的,可比照第一順序繼承人給予扣除。繼承人中有喪失勞動能力且由被繼承人生前贍(護)養的,可按當時年齡七十五歲的年數,每年加扣五千元;繼承人中有年齡距滿十八歲且由被繼承人生前撫養的,可按其當時年齡距滿十八歲的年數,每年加扣五千元。被繼承人遺產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7條報規定的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的,每位繼承人可從應納稅遺產總額中扣除一萬元;繼承人中有喪失勞動能力且由被繼承人生前贍(撫)養的,可按其當時年齡距滿七十五的年數,每年加扣三千元;繼承人中有年齡未滿十八歲、且由被繼承人生前撫養的,可按其當時年齡距滿十八歲的年數,每年加扣三千元。上述繼承人中有放棄繼承權或喪失繼承權的,不得給予扣除。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發生的累計不超過二萬元的贈與財產。被繼承認擁有所有權,并與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價值不超過五十萬元的住房。價值超過五十萬的,只允許扣除五十萬元。遺產稅的免征額為二十萬元。遺產稅的計算公式為:應征遺產稅稅額一應征稅遺產凈額X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遺產稅的免征額及允許扣除項目的金額標準,由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變化情況適時進行調整。遺產稅依照本條例所附的《遺產稅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表》計算征收。繼承房產涉及到稅收的問題,所以房地產中心要求繼承人必須到被認可的專業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房產價值的評估。繼承要繳納公證費(按照評估價值的2%來收取,最低收取200元)、評估費(國家有專門的標準,使用的差額定率累進來計費)、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繼承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二、繼承遺產需要交遺產稅嗎2004年9月,財政部出臺了《遺產稅暫行條例》草案,該條例在2010年進行了修訂,但截至2018年,該條例仍然還只是草案,沒有實施,未來立法有可能在草案基礎上進行修改,也就是說未來很有可能會開征遺產稅。參考2010年《遺產稅暫行條例》草案的內容,草案第15條的規定,想要繼承遺產,需要先交清遺產稅稅款,也就是說,如果你沒有錢交遺產稅,就無法繼承遺產。再看看遺產稅的稅率:遺產稅按五級超額累計稅率計征,不超過80萬的部分免征,超過80萬至200萬部分稅率為20%,超過200萬至500萬的部分稅率為30%,超過500萬至1000萬部分的稅率40%,超過1000萬的部分稅率50%,以目前一線城市百姓的房價來看,隨便一套房屋都值千萬,假設繼承一套房屋市場價為1000萬,則需要繳納的遺產稅為325萬元。如果不能繳納遺產稅則無法繼承遺產,那么,未來很有可能出現子女因交不了遺產稅而不能繼承父母的遺產的情況。三、繼承財產用交稅嗎我國目前稅收方面的法律、政策均沒有規定對于遺產繼承收取遺產稅,但是遺產稅的征收與否正在討論之中,目前是不征收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有關契稅問題的批復》之規定,法定繼承人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征契稅,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生前的土地、房屋權屬的,屬于贈與行為,應征收契稅。售后公房(根據94方案購買例外)是產權人的合法私有財產,屬于遺產繼承的范圍。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因此如果是子女根據遺囑繼承父親售后公房的,是不需要征收契稅的。【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稅暫行條例(草案)》第一條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死亡(含宣告死亡)時遺有財產者,應就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境外的全部遺產,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征收遺產稅。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外國公民、無國籍人,死亡(含宣告死亡)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遺有財產,應就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遺產,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征收遺產稅。
上海市是不是執行遺產稅
一、繼承稅發布最新消息。房產繼承稅如何征收執行遺囑及管理遺產的直接必要費用按應征稅遺產總額的0.5%計算,但最高不能超過五千元。主要內容如下:被繼承人遺產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7條所規定的第一順序繼承的,每位繼承人可從應納稅遺產總額中扣除二萬元;對于代位繼承的,可比照第一順序繼承人給予扣除。繼承人中有喪失勞動能力且由被繼承人生前贍(護)養的,可按當時年齡七十五歲的年數,每年加扣五千元;繼承人中有年齡距滿十八歲且由被繼承人生前撫養的,可按其當時年齡距滿十八歲的年數,每年加扣五千元。上述繼承人中有放棄繼承權或喪失繼承權的,不得給予扣除。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發生的累計不超過二萬元的贈與財產。被繼承認擁有所有權,并與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價值不超過五十萬元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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