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簡易程序收費標準
民事訴訟簡易程序收費標準
1、案件受理費、申請費以及證人、鑒定人等出庭的花費。就受理費而言,財產案件受理費的計算標準為訴訟請求的金額。2、非財產案件中離婚案件每件50-300元,人格權案件每件100-500元,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50-100元。一、民事訴訟的流程如下:1、原告到法院起訴,要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2、法院立案審查,審查只是形式上的審查,只要符合立案的標準即可,即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事實請求和理由等。3、法院排期開庭。4、法院通知當事人到案,開庭進行審理。5、作出判決并且宣判民事訴訟的判決結果。二、民事訴訟時效的適用范圍如下:1、適用于債權請求權,包括合同、侵權之債、不當得利與無因管理之債、締約過失之債等。2、不適用物權、人身權、知識產權等絕對權,但其受侵害而產生的債權請求權,也受訴訟時效約束。
導讀1、案件受理費、申請費以及證人、鑒定人等出庭的花費。就受理費而言,財產案件受理費的計算標準為訴訟請求的金額。2、非財產案件中離婚案件每件50-300元,人格權案件每件100-500元,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50-100元。一、民事訴訟的流程如下:1、原告到法院起訴,要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2、法院立案審查,審查只是形式上的審查,只要符合立案的標準即可,即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事實請求和理由等。3、法院排期開庭。4、法院通知當事人到案,開庭進行審理。5、作出判決并且宣判民事訴訟的判決結果。二、民事訴訟時效的適用范圍如下:1、適用于債權請求權,包括合同、侵權之債、不當得利與無因管理之債、締約過失之債等。2、不適用物權、人身權、知識產權等絕對權,但其受侵害而產生的債權請求權,也受訴訟時效約束。
訴訟費用包括:1、案件受理費、申請費以及證人、鑒定人等出庭的花費。就受理費而言,財產案件受理費的計算標準為訴訟請求的金額;2、非財產案件中離婚案件每件50-300元,人格權案件每件100-500元,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50-100元。一、民事訴訟的流程如下:1、原告到法院起訴,要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2、法院立案審查,審查只是形式上的審查,只要符合立案的標準即可,即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事實請求和理由等;3、法院排期開庭;4、法院通知當事人到案,開庭進行審理;5、作出判決并且宣判民事訴訟的判決結果。二、民事訴訟時效的適用范圍如下:1、適用于債權請求權,包括合同、侵權之債、不當得利與無因管理之債、締約過失之債等;2、不適用物權、人身權、知識產權等絕對權,但其受侵害而產生的債權請求權,也受訴訟時效約束;3、國家財產未授權給公民、法人經營、管理的,受到侵害時不受訴訟時效限制;4、具有強制性,不允許當事人約定排除或變更其適用。綜上所述,訴訟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以及證人、鑒定人等出庭的花費。就受理費而言,財產案件受理費的計算標準為訴訟請求的金額;非財產案件中離婚案件每件50-300元,人格權案件每件100-500元,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50-100元。一、離婚訴訟怎么收費訴訟收費的原則--原告人預交--敗訴者承擔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并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訴訟費用在原告起訴時由原告先預交,法院審理后,在判決中確定訴訟費的負擔,一般由敗訴方負擔,如果原被告雙方都有責任,由雙方分擔。對于離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訴訟費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收費標準案件受理費(一)離婚案件,每件交納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一萬元的,超過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二)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交納五十元到一百元;(三)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十元至五十元;(四)財產案件,按爭議的價額或金額,照下列比例交納:1.不滿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2.超過一千元至五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納;3.超過五萬元至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納;4.超過十萬元至二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納;5.超過二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點五交納;6.超過五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7.超過一百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點五交納。【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民事訴訟簡易程序收費標準
1、案件受理費、申請費以及證人、鑒定人等出庭的花費。就受理費而言,財產案件受理費的計算標準為訴訟請求的金額。2、非財產案件中離婚案件每件50-300元,人格權案件每件100-500元,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50-100元。一、民事訴訟的流程如下:1、原告到法院起訴,要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2、法院立案審查,審查只是形式上的審查,只要符合立案的標準即可,即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事實請求和理由等。3、法院排期開庭。4、法院通知當事人到案,開庭進行審理。5、作出判決并且宣判民事訴訟的判決結果。二、民事訴訟時效的適用范圍如下:1、適用于債權請求權,包括合同、侵權之債、不當得利與無因管理之債、締約過失之債等。2、不適用物權、人身權、知識產權等絕對權,但其受侵害而產生的債權請求權,也受訴訟時效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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