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發現公安機關對精神病人的保護措施違法怎么處理
檢察院發現公安機關對精神病人的保護措施違法怎么處理
2、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六百五十三條。一、人民檢察院在偵查活動中,對違法取證的如何予以糾正。發現和糾正偵查活動中的違法取證,對以刑訊、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違法的方法收集的證據,不能作為指控犯罪的證據。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部門在審查中發現偵查人員以違法方法收集言詞證據的,應當提出糾正意見,要求偵查機關另行指派偵查人員重新調取證據。必要時人民檢察院也可以執行調查取證。對于以違法的方法收集的實物證據,經審查核實,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可以作為指控犯罪的證據。當人民檢察院應當對違法取證行為提出糾正意見。對于在偵察活動中違法取證,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公安機關在收到不逮捕決定書后不釋放嫌疑人怎樣處理。
導讀2、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六百五十三條。一、人民檢察院在偵查活動中,對違法取證的如何予以糾正。發現和糾正偵查活動中的違法取證,對以刑訊、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違法的方法收集的證據,不能作為指控犯罪的證據。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部門在審查中發現偵查人員以違法方法收集言詞證據的,應當提出糾正意見,要求偵查機關另行指派偵查人員重新調取證據。必要時人民檢察院也可以執行調查取證。對于以違法的方法收集的實物證據,經審查核實,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可以作為指控犯罪的證據。當人民檢察院應當對違法取證行為提出糾正意見。對于在偵察活動中違法取證,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公安機關在收到不逮捕決定書后不釋放嫌疑人怎樣處理。
![](https://img.51dongshi.com/20241129/wz/18306902652.jpg)
1、人民檢察院發現公安機關在對涉案精神病人采取臨時保護性約束措施時有違法情形的,應當依法提出糾正意見。2、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六百五十三條一、人民檢察院在偵查活動中,對違法取證的如何予以糾正發現和糾正偵查活動中的違法取證,對以刑訊、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違法的方法收集的證據,不能作為指控犯罪的證據。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部門在審查中發現偵查人員以違法方法收集言詞證據的,應當提出糾正意見,要求偵查機關另行指派偵查人員重新調取證據。必要時人民檢察院也可以執行調查取證。對于以違法的方法收集的實物證據,經審查核實,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可以作為指控犯罪的證據。當人民檢察院應當對違法取證行為提出糾正意見。對于在偵察活動中違法取證,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公安機關在收到不逮捕決定書后不釋放嫌疑人怎樣處理1、公安機關在收到不批準逮捕決定書后對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不立即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糾正意見。2、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二百八十六條三、偵查科是做什么的查監督科簡介:人民檢察院下設科室。承辦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提請批準逮捕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逮捕,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提請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延長,對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的及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等工作。二、偵查監督科的主要職責:(一)審查逮捕1、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和《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的規定,履行審查批準和決定逮捕工作職責。2、承辦同級偵查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或移送審查逮捕的案件。承辦人應認真審查案卷材料是否齊全,并按要求審查案件事實,寫出審查報告,對案件事實負責。3、對辦理的審查逮捕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應在七日內辦結;未被拘留的,應在十五日內辦結,重大復雜的案件不得超過二十日。4、辦理公安機關提請復議,復核的案件。承辦人應認真審查案卷材料,并對案件事實負責。5、對提請復議的案件應在七日內辦結。6、根據檢察長或檢委會的決定,認真制作有關法律文書及時通知偵查機關執行。(二)刑事立案監督1、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和《人民檢察刑事訴訟規則》的規定,積極開展刑事立案監督工作。2、加強與同級偵查機關的聯系,及時了解掌握發案和立案情況。3、對同級偵查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或不該立案而立案的案件,經調查后及時提出意見,按法定程序進行立案監督。4、承辦本科依法承接的立案監督案件。5、對立案監督的案件,督促偵查機關采取措施盡快偵查終結。(三)偵查活動監督1、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適時介入偵查機關對重特大案件的偵查,了解案情,促使偵查機關及時全面地收集和固定證據。2、對不批準逮捕需要補充偵查的案件,列出明確、具體的補充偵查提綱,交由偵查機關補充偵查。3、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制作《提供法庭審判所需證據意見書》,列出需要在偵查過程中繼續收集的證據,送偵查機關,同時抄送起訴部門。4、發現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有違法情況時,建議向偵查機關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按法定程序通知其予以糾正。5、對批準逮捕、不批準逮捕等強制措施的執行情況及變更強制措施情況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提出糾正意見。6、承辦審查批準延長羈押期限的案件。嚴格把握批延條件,對超期羈押等違法問題,及時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予以糾正。
檢察院發現公安機關對精神病人的保護措施違法怎么處理
2、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六百五十三條。一、人民檢察院在偵查活動中,對違法取證的如何予以糾正。發現和糾正偵查活動中的違法取證,對以刑訊、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違法的方法收集的證據,不能作為指控犯罪的證據。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部門在審查中發現偵查人員以違法方法收集言詞證據的,應當提出糾正意見,要求偵查機關另行指派偵查人員重新調取證據。必要時人民檢察院也可以執行調查取證。對于以違法的方法收集的實物證據,經審查核實,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可以作為指控犯罪的證據。當人民檢察院應當對違法取證行為提出糾正意見。對于在偵察活動中違法取證,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公安機關在收到不逮捕決定書后不釋放嫌疑人怎樣處理。
為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