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理賠條款
醫療糾紛理賠條款
1、訴前準備工作。醫療糾紛發生后,患方應第一時間和醫務科聯系、投訴,要求復印診療病歷,并會同醫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歷,向醫務科索要《醫療糾紛投訴表》回執。2、訴訟。提起訴訟后,法院會安排時間進行第一次開庭,該次開庭主要確認醫患雙方的訴訟主體資格、對雙方提交的病歷資料進行質證,經過質證的病歷將在第一次開庭后由法院移交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鑒定。所以在首次開庭這一階段患方應把握好機會,認真仔細審查病歷資料的真實性、規范性、完整性,盡可能將對自己不利的病歷資料排除出有效證據之外。3、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向專家小組提交的《陳述書》內容應盡可能詳細陳述醫療經過,同時著重指出醫方的醫療行為存在哪些過失,違反何種診療規范。
導讀1、訴前準備工作。醫療糾紛發生后,患方應第一時間和醫務科聯系、投訴,要求復印診療病歷,并會同醫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歷,向醫務科索要《醫療糾紛投訴表》回執。2、訴訟。提起訴訟后,法院會安排時間進行第一次開庭,該次開庭主要確認醫患雙方的訴訟主體資格、對雙方提交的病歷資料進行質證,經過質證的病歷將在第一次開庭后由法院移交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鑒定。所以在首次開庭這一階段患方應把握好機會,認真仔細審查病歷資料的真實性、規范性、完整性,盡可能將對自己不利的病歷資料排除出有效證據之外。3、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向專家小組提交的《陳述書》內容應盡可能詳細陳述醫療經過,同時著重指出醫方的醫療行為存在哪些過失,違反何種診療規范。
醫療糾紛訴訟程序有:1、訴前準備工作。醫療糾紛發生后,患方應第一時間和醫務科聯系、投訴,要求復印診療病歷,并會同醫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歷,向醫務科索要《醫療糾紛投訴表》回執。2、訴訟。提起訴訟后,法院會安排時間進行第一次開庭,該次開庭主要確認醫患雙方的訴訟主體資格、對雙方提交的病歷資料進行質證,經過質證的病歷將在第一次開庭后由法院移交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鑒定。所以在首次開庭這一階段患方應把握好機會,認真仔細審查病歷資料的真實性、規范性、完整性,盡可能將對自己不利的病歷資料排除出有效證據之外。3、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向專家小組提交的《陳述書》內容應盡可能詳細陳述醫療經過,同時著重指出醫方的醫療行為存在哪些過失,違反何種診療規范。4、賠償款的確定。醫療過錯鑒定結果出來后,如認為構成醫療過錯,患方可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確定賠償款項,但要考慮到醫方的診療行為和患者出現的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多大的因果關系,來確定醫方應承擔的責任。一、醫療事故鑒定相關知識醫療事故鑒定,是指由醫學會組織有關臨床醫學專家和法醫學專家組成的專家組,運用醫學、法醫學等科學知識和技術,對涉及醫療事故行政處理的有關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結論的活動。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提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所需的材料。所以一個醫療事故的鑒定,至少需要以下步驟:(1)懷疑醫療事故時,至少要有不應有的損害結果出現,如患者的精神、身體出現不應有的損害或延誤了病情導致病情加重或死亡。當出現超出預料的治療情況,但是又得到彌補,沒有留下不良后果時,一般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例如出現過敏性休克后病情得到控制,完全恢復到休克前的病情并沒有留下后遺情況時,不能認為產生了不應有的損害結果;例如術后出血經再次手術止血,沒有切除新的器官組織時,沒有產生出血過多引起的不良情況時,也不認為產生了不應有的損害。(2)懷疑醫療事故時,應當立即封存病歷、相關藥品、醫療器材,不管是紙質病歷還是電子病歷,都應該第一時間封存,盡早固定證據,避免醫院篡改病歷導致患方舉證不利。(3)遇到不明原因的死亡時,當醫院建議尸檢,如要順利維權,應當聽從醫院建議申請尸檢,而且尸檢必須在7天的時間窗內,否則可能無法得出尸檢結論,浪費鑒定費,導致舉證不利。(4)要認定醫療事故,必須通過法定程序認定。首先必須通過當地衛健委申請,由衛健委委托醫學會鑒定,一般醫學會不會受理單方面申請,申請時由醫患雙方共同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完整的病歷資料,如哪一方應當提交病歷資料而不提交,醫學會會裁定哪一方的責任導致鑒定不能,日后起訴將程度舉證不利責任。(5)醫學會受理后,將出具受理通知書,一般一個月左右會安排開聽證會,聽證會要求醫患雙方提交書面陳述意見,不管是醫方還是患方,都需要高度重視該陳述意見,因為病歷繁多而復雜,鑒定專家往往沒有太多的時間去逐字閱讀分析,簡單專業的陳述詞是鑒定專家了解醫療過程、有無醫療過錯的關鍵,鑒定專家不會忽視患方陳述詞中所列舉的醫方過錯,在鑒定結論中也會針對陳述意見做出答復。所以請專業的醫療糾紛律師撰寫聽證會陳述詞很重要,也有必要委托專業律師參加聽證會。(6)一級醫療事故鑒定結論出具后,醫患雙方如不認可鑒定結論,都有權利申請上一級醫學會鑒定,如對市醫學會鑒定結論不認可,可申請省醫學會鑒定,程序同前一次鑒定。(7)衛健委或司法機關不是對所有的醫療事故都給予懲罰,只有造成嚴重醫療事故時才有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如嚴重違反法律法規或極度不負責任造成的嚴重傷殘或死亡,大部分的醫療事故最終還是民事賠償。(8)對于雙方都認可的醫療事故鑒定結論,可繼續下一步維權,可調解,也可直接起訴,大多數調解不成起訴,但不管哪種維權程序,都將相對簡單,醫方失去了拖延推諉的借口。(9)注意在申請醫療事故鑒定的同時,可申請醫療期、護理期、營養期、傷殘鑒定、后續治療費等鑒定,避免只做醫療事故鑒定后需要再次鑒定上述內容,耗費時間精力。(10)認定醫療事故,必須達到上述定義中的各個要件:產生不應有的醫療損害,醫方存在違法違規、違反醫療常規導致的過錯行為,兩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上述三個要件缺一不可,否則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颈疚年P聯的相關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醫療糾紛理賠條款
1、訴前準備工作。醫療糾紛發生后,患方應第一時間和醫務科聯系、投訴,要求復印診療病歷,并會同醫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歷,向醫務科索要《醫療糾紛投訴表》回執。2、訴訟。提起訴訟后,法院會安排時間進行第一次開庭,該次開庭主要確認醫患雙方的訴訟主體資格、對雙方提交的病歷資料進行質證,經過質證的病歷將在第一次開庭后由法院移交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鑒定。所以在首次開庭這一階段患方應把握好機會,認真仔細審查病歷資料的真實性、規范性、完整性,盡可能將對自己不利的病歷資料排除出有效證據之外。3、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向專家小組提交的《陳述書》內容應盡可能詳細陳述醫療經過,同時著重指出醫方的醫療行為存在哪些過失,違反何種診療規范。
為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