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保證合同有效嗎?
口頭保證合同有效嗎?
一、哪些人可以成為保證人。在債權債務關系中,可以對債務人提供保證的人必須是具有清償能力的人,并且需要經過保證人的書面認可,需要符合的條件是與本案無牽連、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并且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且保證人也應該是債務關系雙方認可的,即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而且擔保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二、民間借貸擔保人是怎么認定的。
導讀一、哪些人可以成為保證人。在債權債務關系中,可以對債務人提供保證的人必須是具有清償能力的人,并且需要經過保證人的書面認可,需要符合的條件是與本案無牽連、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并且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且保證人也應該是債務關系雙方認可的,即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而且擔保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二、民間借貸擔保人是怎么認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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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保證合同有效。保證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以口頭形式訂立保證合同的一般不成立,但當保證人自愿履行口頭保證合同所約定的保證義務的,口頭保證合同成立,保證人不得以保證合同未采用書面形式反悔。一、哪些人可以成為保證人在債權債務關系中,可以對債務人提供保證的人必須是具有清償能力的人,并且需要經過保證人的書面認可,需要符合的條件是與本案無牽連、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并且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且保證人也應該是債務關系雙方認可的,即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而且擔保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二、民間借貸擔保人是怎么認定的民間借貸的保證人通過書面保證合同的約定來認定。保證合同可以通過出具擔保書的方式訂立,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出具擔保書,債權人接受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第三人為保證人。也可以通過民間借貸主合同中的保證條款訂立。民間借貸主合同中雖然沒有保證條款,但是,保證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證人的身份簽字或者蓋章的,保證合同成立,以保證人身份在借貸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的為保證人。三、連帶擔保和一般擔保的區別有哪些連帶擔保和一般擔保的區分方式:一般保證具有補充性,保證人具有先訴抗辯權,主債務人履行之前保證人可以拒絕履行;而連帶保證具有賠償性,保證人無先訴抗辯權。債權人要求主債務人履行之前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人不得拒絕。《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規定,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第六百八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第六百八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四條保證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被保證的主債權的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保證的方式、范圍和期間等條款。第六百八十五條保證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保證條款。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作出保證,債權人接收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
口頭保證合同有效嗎?
一、哪些人可以成為保證人。在債權債務關系中,可以對債務人提供保證的人必須是具有清償能力的人,并且需要經過保證人的書面認可,需要符合的條件是與本案無牽連、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并且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且保證人也應該是債務關系雙方認可的,即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而且擔保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二、民間借貸擔保人是怎么認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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