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性質的界定與節稅
收益性質的界定與節稅
投資公司可以合理規劃投資報酬的具體取得形式,具體需要和被投資方協商解決,當然,一項稅務籌劃的實施,同時需要考慮可能帶啦的隱形稅負,投資者需要綜合權衡。一、境外企業轉讓境內股權稅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第十九條。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1、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2、轉讓財產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3、其他所得,參照前兩項規定的方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第二十六條,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1、國債利息收入。2、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導讀投資公司可以合理規劃投資報酬的具體取得形式,具體需要和被投資方協商解決,當然,一項稅務籌劃的實施,同時需要考慮可能帶啦的隱形稅負,投資者需要綜合權衡。一、境外企業轉讓境內股權稅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第十九條。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1、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2、轉讓財產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3、其他所得,參照前兩項規定的方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第二十六條,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1、國債利息收入。2、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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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公司取得收益的具體表現形式多種多樣,不同性質的收入在納稅義務方面也不一樣。比如,權益性投資的股息紅利不屬于增值稅的納稅行為,債權型投資取得利息,管理費等收益則屬于增值稅的納稅行為,需要按照規定申報繳納增值稅。投資公司可以合理規劃投資報酬的具體取得形式,具體需要和被投資方協商解決,當然,一項稅務籌劃的實施,同時需要考慮可能帶啦的隱形稅負,投資者需要綜合權衡。一、境外企業轉讓境內股權稅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第十九條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1、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2、轉讓財產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3、其他所得,參照前兩項規定的方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第二十六條,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1、國債利息收入;2、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3、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4、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第五十七條,本法公布前已經批準設立的企業,依照當時的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享受低稅率優惠的,按照國務院規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五年內,逐步過渡到本法規定的稅率;享受定期減免稅優惠的,按照國務院規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繼續享受到期滿為止,但因未獲利而尚未享受優惠的,優惠期限從本法施行年度起計算。法律設置的發展對外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特定地區內,以及國務院已規定執行上述地區特殊政策的地區內新設立的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以享受過渡性稅收優惠,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國家已確定的其他鼓勵類企業,可以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減免稅優惠。二、股權轉讓過程中,轉讓方需要交納各種稅費。(1)當轉讓方是個人如果轉讓方是個人,要交納個人所得稅,按照20%繳納。(2)當轉讓方是公司如果轉讓方是公司,則需要涉及的稅費較多,詳見參考資料《公司股權轉讓的稅費處理》。具體如下:(一)內資企業轉讓股權涉及的稅種公司將股權轉讓給某公司,該股權轉讓所得,將涉及到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契稅、印花稅等相關問題:1、企業所得稅(1)企業在一般的股權(包括轉讓股票或股份)買賣中,應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廢止)有關規定執行。股權轉讓人應分享的被投資方累計未分配利潤或累計盈余公積金應確認為股權轉讓所得,不得確認為股息性質的所得。(2)企業進行清算或轉讓全資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業時,應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的通知》(國稅發(1998)97號,廢止)的有關規定執行。投資方應分享的被投資方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應確認為投資方股息性質的所得。為避免對稅后利潤重復征稅,影響企業改組活動,在計算投資方的股權轉讓所得時,允許從轉讓收入中減除上述股息性質的所得。(3)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需要明確的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45號)第三條規定,企業已提取減值、跌價或壞帳準備的資產,如果有關準備在申報納稅時已調增應納稅所得,轉讓處置有關資產而沖銷的相關準備應允許作相反的納稅調整。因此,企業清算或轉讓子公司(或獨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權時,被清算或被轉讓企業應按過去已沖銷并調增應納稅所得的壞帳準備等各項資產減值準備的數額,相應調減應納稅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潤,轉讓人(或投資方)按享有的權益份額確認為股息性質的所得。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和損失的所得稅處理(4)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后的余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并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5)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而發生的股權投資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每一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收益和投資轉讓所得,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2、營業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191號)規定:(一)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二)自2003年1月1日起,對股權轉讓不征收營業稅。3、契稅根據規定,在股權轉讓中,單位、個人承受企業股權,企業的土地、房屋權屬不發生轉移,不征契稅;在增資擴股中,對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入股或作為出資投入企業的,征收契稅。”4、印花稅股權轉讓的征稅問題股權轉讓存在兩種情況: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業發生的股權轉讓,對轉讓行為應按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3‰的稅率征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不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業發生的股權轉讓,對此轉讓應按1991年9月18日《國家稅務總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號)文件第十條規定執行,由立據雙方依據協議價格(即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的稅率計征印花稅。
收益性質的界定與節稅
投資公司可以合理規劃投資報酬的具體取得形式,具體需要和被投資方協商解決,當然,一項稅務籌劃的實施,同時需要考慮可能帶啦的隱形稅負,投資者需要綜合權衡。一、境外企業轉讓境內股權稅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第十九條。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1、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2、轉讓財產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3、其他所得,參照前兩項規定的方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第二十六條,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1、國債利息收入。2、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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