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價指數是運用統計學中的指數方法編制而成的,反映股市總體價格或某類股價變動和走勢的指標。
根據股價指數反映的價格走勢所涵蓋的范圍,可以將股價指數劃分為反映整個市場走勢的綜合性指數和反映某一行業或某一類股票價格上勢的分類指數。
例如、恒生指數反映的是香港股市整體走勢,而恒生國企指數反映的是在香港上市的日股價格走勢、恒生紅籌股指數則反映香港股市中紅籌股的價格走勢。
按照編制股價指數時納入指數計算范圍的股票樣本數量,可以將股價指數劃分為全部上中股票價格指數和成份股指數。
股價指數的計算方法,有算術平均法和加權平均法兩種。
算術平均法,是將組成指數的每只股票價格進行簡單個均,計算得出一個平均值。
例如.如果所計算的股票指數包括3只股票,其價格分別為15無、20元、30元,則其股價算術平均值為(15+20+30)/3=21.66元。
加權平均法,就是在計算股價個均值時,不僅考慮到每只股票的價格,還要根據每只股票對市場影響的大小,對平均值進行調整。
實踐中,一般是以股票的發行數量或成交量作為市場影響參考因素,納入指數計算,稱為權數。
例如,上例中3只股票的發行數量分別為1億股、2億股、3億股,以此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則價格加權平均值為(15x1+20X2+30X3)/(1+2+3):24.16元。
由于以股票實際平均價格作為指數不便于人們計算和使用,一般很少直接用平均價來表水指數水平。
而是以某一基準日的平均價格為基準,將以后各個時期的平均價格與基準日平均價格相比較。
計算得出各期的比價.再轉換為百分值或千分值.以此作為股價指數的值。
擴展資料:
價格指數編制的歷史較早。18世紀英國及一些歐美國家的政府和經濟學家便開始從事價格指數理論的研究和應用。隨著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19世紀末20世紀初,世界各國廣泛開始編制和應用價格指數。
中國于1920年正式編制價格指數。1927年天津南開大學編制和發布了華北地區批發價格指數,以后又編制和公布了一系列的物價指數。
其中包括:1867~1937年的進出口貿易物量物價指數、1913~1952年的華北批發物價指數和1926~1952年的天津生活費用指數等。
國民政府以1926年為基期,編制有比較系統的批發物價指數。廣東省在40年代初開始了對主要商品零售價格的統計,北京、上海等地也以1926年為基期,編制有系統的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價格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