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是需要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可以申請指標。
根據《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
第十條
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可以申請指標。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包括:
(一)本市戶籍人員。
(二)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三)持有有效身份證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臺居民、華僑及外籍人員。
(四)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五)持有本市有效暫住證且連續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個體工商戶申請指標的,按照個人的有關規定執行。
擴展資料:
《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
第十五條
申請人可以在指定網站或者通過電話方式查詢搖號結果,小客車配置指標確認通知書可以由申請人自行下載打印或到指標管理機構對外辦公窗口領取,作為指標證明文件。
單位和個人經搖號未取得指標的有效編碼,自動轉入下一次搖號基數。單位未取得指標的有效編碼保留到當年12月31日,保留期滿后重新申請。
申請人主動申請退出搖號的,其有效編碼從搖號數據中刪除。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