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是指依法行使國家權力、執行國家行政職能的機關。從廣義上講,行政機關是一級政府機關的總稱,即國家政權組織中執行國家法律,從事國家政務、機關內部事務和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政府機關及其工作部門。從狹義上講,行政機關僅指政府機關內部的綜合辦事機構,即辦公廳(室),它是在行政首長直接領導下處理各種事務、輔助進行全面管理工作的機構。
權力機關(organs of power)是代表統治階級集中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社會主義國家實行議行合一(或議政合一)制度,由國家權力機關產生和統一領導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即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它們在各自的職權范圍內進行工作。
審判機關就是依照法律規定代表國家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國家機關。在中國,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有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為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
檢察機關是代表國家依法行使檢察權的國家機關,其主要職責是追究刑事責任,提起公訴和實施法律監督。資本主義國家的檢察機關,有的附屬于法院系統(大陸法系國家),有的獨立設置(英美法系國家)。
國家權利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國家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國家檢察機關:最高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