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辦理身份證不可以異地辦理,必須要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
辦理時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領人居民戶口簿.
2、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申領程序:
1、居民應當自年滿16周歲之日起3個月內,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一般為公安派出所)辦理申領手續。未滿16周歲的居民,自愿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由監護人代為申請。
2、辦理申領手續,應當交驗戶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3、繳納證件工本費。
擴展資料:
2017年7月1日在全國范圍實施異地辦理身份證。公安機關對申領、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20元,對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40元。公安機關為居民辦理臨時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為每證10元。
公安部明確因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有不良信用記錄的,仍需回戶籍地申請辦理。
參考資料:
中國政府網-首次辦理身份證件
人民網-公安部:7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實施異地辦理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