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自治,即在小區成立業委會,由業主所投票選舉的業委會作為小區全體居民的代言人,并與物業公司達成共同管制小區的和諧構架關系,達到財務公開、管理公正,事無巨細都能時刻響應業主所擁有的權利,并在業主與開發商之間起到溝通協調的橋梁作用,小區出現問題必須聽取三方聲音(業主、物業、開發商),由大家公平抉擇、公正處理,達到真正的和諧共處、共建和諧。
物業管理,物業服務企業受物業所有人的委托,依據物業管理委托合同,對物業的房屋建筑及其設備,市政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容貌等管理項目進行維護、修繕和整治,并向物業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綜合性的有償服務。
物業管理與業主自治并不矛盾,物業服務企業要在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大會的監督、指導、配合下,進行物業服務;而業主自治,要通過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切實履行物業服務合約,精打細算,積極為業主好做各項服務服務來實現。
成立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代表大會,是做好業主自治的前提;監督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只業主自治的主要工作。物業服務企業必須為業主做好合同規定的各項服務,才能續簽物業服務合同,才能長期穩定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