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歲以上的旅客在購票時需提供醫院在半年之內開具的有效體檢報告(包括心血管和呼吸道項目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特殊照料等),或在購票時出示縣級(含)以上醫療單位在航班起飛前96小時內開具的《健康證明》證明身體健康,不需要特殊照料,經航空公司審核后才準予乘機。
對于患有心臟病、心血管疾病、高血壓、呼吸系統、嚴重貧血等的患者不建議做飛機。如提出乘機申請時,應提供適于乘機的《診斷證明書》。
擴展資料:
對于孕婦、嬰兒等其他特殊人群,多數航空公司的規定和要求如下:
1、孕32周前:身體健康、胎兒穩定可以乘機;
2、孕滿32周~不滿35周:航空公司要求提供72小時內開具的二級甲等醫院或縣級醫院(含)以上醫療單位的《醫療診斷證明》或《圍產期保健手冊》,證明無并發癥,并提供分娩預產期。
3、單胎孕滿35周/多胎孕滿32周:不適合乘機。
4、產婦2周內、新生兒2周內、早產嬰兒出生不足90天者:不適合乘機。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運輸規則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坐飛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