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臨時身份證當天辦不是當天取的,辦理臨時身份證三天后才可以取。
辦理臨時身份證需要帶戶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標準同居民身份證,或者在現場采集相片,并交納證件工本費人民幣1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規定: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時,公安機關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及時辦理,并在收到申請后的三日內將臨時居民身份證發給申領人。
擴展資料:
辦理臨時身份證的步驟如下:
四、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
1、臨時居民身份證的申領對象為:公民在辦理申領、換領、補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等候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
2、由本人攜帶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申請辦理臨時身份證。
3、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臨時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4、申領人在《臨時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交納證件工本費,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和收費收據。
5、3天后本人攜帶《臨時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指定地點領取證件。
6、申領人領取居民身份證時,需將以前申領的法換領居民身份證前,在其有效期內,繼續有效。換領居民身份證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參考資料: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制度-百度百科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