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辦理殘疾證需要提供申請人有效身份證原件;請人戶口簿原件;相關病史資料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2張二寸近期免冠免墨鏡白底彩色證件照等。
參照《上海市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七條,本市戶籍申請人可以就近向受理服務中心提出辦證申請,并同時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二)申請人戶口簿原件;
(三)相關病史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四)申請人2張二寸近期免冠免墨鏡白底彩色證件照;
(五)其他必要材料。
擴展資料
參照《上海市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十條,受理服務中心接到申請后,核對申請人身份及相關材料。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一次告知所需全部補正材料;材料齊全符合申請的予以受理。經辦人將申請材料錄入社區信息系統,生成 《上海市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申請表》、 《上海市殘疾評定表》 及 《告知承諾書》,由申請人簽字確認。
參照《上海市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殘疾人證由中國殘聯統一印制,套印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章。視力殘疾人及有視力殘疾的多重殘疾人采用紅色外皮的殘疾人證,其他類別殘疾人證采用綠色外皮。殘疾人證填寫內容一律使用機打,手寫或者私自涂改無效。
持證人照片上未加蓋區殘聯證件專用鋼印或者批準殘聯欄未加蓋區殘聯公章的,殘疾人證無效。殘疾人證應當注明殘疾類別,殘疾類別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
殘疾人證殘疾等級一律登記使用繁體大寫漢字 (壹、貳、叁、肆),其他數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數字。存在兩種或者兩種以上殘疾類別的為多重殘疾。多重殘疾按所屬殘疾中殘疾程度最重類別的分級確定其殘疾等級,具體殘疾類別和殘疾等級在殘疾人證備注欄中逐一注明。
參考資料來源:上海殘疾人聯合會 - 上海市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