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不享受與主證人同等待遇。
1、外地來京工作人員:工作居住證由你的聘用單位代為向所在區縣人事局申請。
2、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來京創業工作的優秀文化體育人才,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由聘用單位向市人事局提出申請。
3、來京創業工作的留學回國人員中的優秀文化體育人才,申請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留學人員)》的,向北京市留學人員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附:持《工作居住證》享受北京市市民待遇如下:
(一)其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學就讀,免收借讀管理費;
(二)可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商品房、批準上市的已購公房和存量房;按有關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擴展資料:
為進一步優化首都人才發展環境,加速首都人才戰略的實施,吸引并鼓勵各類優秀人才來京創業和工作,提高城市綜合競爭力,為首都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提供人才保證,現就實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制度提出以下意見:
一、實行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制度的原則是總量控制,市民待遇,柔性流動,依法管理。
二、申請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以下簡稱《工作居住證》)的單位,應優先在本市行政轄區內吸納所需各類人才。對于本市緊缺的人才,可申請辦理《工作居住證》。
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經濟發展方向及產業規劃要求的本市行政區域內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其聘用的人員在本市有固定住所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工作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