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地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可以申請領取的公民身份證明文件。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辦理地點:
1、已在區內申請辦理居民身份證的群眾,向身份證受理地派出所申請辦理臨時身份證;
2、已在區外異地申請辦理居民身份證的群眾,向戶籍地派出所申請辦理臨時身份證。
擴展資料
辦理臨時身份證需要的手續:
1、本人攜帶戶口薄原件;
2、戶主身份證原價和復印件(戶主不用去,本人拿著戶主的身份證即可);
3、房產證原價和復印件;
4、房管局開具的門牌號(拿著房產證去當地的房管局開具);
5、如果沒有房產證,可以向當地居委會或村委會開具的證明函一份(加蓋公章)。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臨時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