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樓房離110kv高壓線約30米大于規定110kV輸電線路邊導線與建筑物的最小距離為8米的范圍。
二、根據《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除500kV及以上線路不得跨越長期住人的建筑物外,220kV及以下特殊情況需要跨越房屋時,在保障安全的情況下,可以跨越。
三、根據《110—750kV架空輸電線路設計技術規范》中規定:
1、220kV輸電線路導線與建筑物的最小垂直距離為6米,110kV輸電線路導線與建筑物的最小垂直距離為5米;
2、220kV輸電線路邊導線與建筑物的水平距離為2.5米,110kV輸電線路邊導線與建筑物的水平距離為2米。
擴展資料
根據《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規定:“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是為了保證已建架空電力線路的安全運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電而必須設置的安全區域。在廠礦、城鎮、集鎮、村莊等人口密集地區,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為導線邊線在最大計算風偏后的水平距離和風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離之和所形成的兩平行線內的區域。
各級電壓導線邊線在計算導線最大風偏情況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離如下:
1kV以下:1.0米;
1kV-10kV:1.5米,
35kV:3.0米,
66kV-110kV:4.0米,
154kV-220kV:5.0米,
330kV:6.0米,
500kV:8.5米。
安全距離:
1kV以下高壓線的安全距離為4米;
1-10kV高壓線的安全距離為6米;
35-110kV高壓線的安全距離為8米;
154-220kV高壓線的安全距離為10米;
350-500kV高壓線的安全距離為15米。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 高壓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