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辦營業執照。
1、根據《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第二條:有經營能力的公民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領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依法開展經營活動。個體工商戶的開業、變更和注銷登記應當依照《個體工商戶條例》和本辦法辦理。
2、根據《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二條:個人經營的,以經營者本人為申請人;家庭經營的,以家庭成員中主持經營者為申請人。委托代理人申請開業、變更、注銷登記的,應當提交申請人的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者資格證明。
3、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登記;登記機關委托其下屬工商所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的,到經營場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記。
擴展資料:
個體工商戶提交虛假材料騙取注冊登記,或者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4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注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未辦理變更登記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1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個體工商戶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由登記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500元以下的罰款。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