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企業編制可以買斷嗎?
事業單位企業編制可以買斷嗎?
您好。不能的,具體如下:參照職工在企業的工作年限、工資水平、工作崗位等條件,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經企業與員工雙方協商,報有關部門批準,由企業一次性支付給員工一定數額的金錢,從而解除企業和富余員工之間的勞動關系,把員工推向社會。此為本質意義上的“買斷工齡”。這里有幾個問題需要明確:1.“買斷工齡”的前提是職工沒有醫療、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障,員工生死全依托企業,離開企業,職工即無任何保障,亦即成為“游民”。如果企業已為職工交納了醫療、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險,亦即“三險”,則再無“買斷工齡”之事。2.“買斷工齡”雖然殘酷,但也不是誰都可以享受的。誰有資格享受呢?是國營企業的職工。聽明白了,如果你是外資企職工,或者是私營企業職工,你是沒有資格享受這一待遇的。打個比方,一個農民工,施工隊說讓他明天走人,
導讀您好。不能的,具體如下:參照職工在企業的工作年限、工資水平、工作崗位等條件,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經企業與員工雙方協商,報有關部門批準,由企業一次性支付給員工一定數額的金錢,從而解除企業和富余員工之間的勞動關系,把員工推向社會。此為本質意義上的“買斷工齡”。這里有幾個問題需要明確:1.“買斷工齡”的前提是職工沒有醫療、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障,員工生死全依托企業,離開企業,職工即無任何保障,亦即成為“游民”。如果企業已為職工交納了醫療、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險,亦即“三險”,則再無“買斷工齡”之事。2.“買斷工齡”雖然殘酷,但也不是誰都可以享受的。誰有資格享受呢?是國營企業的職工。聽明白了,如果你是外資企職工,或者是私營企業職工,你是沒有資格享受這一待遇的。打個比方,一個農民工,施工隊說讓他明天走人,
您好!不能的,具體如下:參照職工在企業的工作年限、工資水平、工作崗位等條件,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經企業與員工雙方協商,報有關部門批準,由企業一次性支付給員工一定數額的金錢,從而解除企業和富余員工之間的勞動關系,把員工推向社會。此為本質意義上的“買斷工齡”。
這里有幾個問題需要明確:
1. “買斷工齡”的前提是職工沒有醫療、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障,員工生死全依托企業,離開企業,職工即無任何保障,亦即成為“游民”。如果企業已為職工交納了醫療、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險,亦即“三險”,則再無“買斷工齡”之事。
2. “買斷工齡”雖然殘酷,但也不是誰都可以享受的。誰有資格享受呢?是國營企業的職工。聽明白了,如果你是外資企職工,或者是私營企業職工,你是沒有資格享受這一待遇的。打個比方,一個農民工,施工隊說讓他明天走人,他只能離開,拖欠他三個月的工資不給那是少的。哪怕他給這個包工隊干了二十年,也絕無“買斷工齡”之理。所以,作為國企職工,你還是應該慶幸的(主人嘛!)。
3.中國是一個等級森嚴的社會,官與民、工人與農民、處級與科級大有不同,個中利益自不必說。“買斷工齡”之后,這個人由國企職工的身份一下子變成了所謂的“游民”,由領導階級成為了被領導階級,原則上講,其身份變化有天壤之別。正因為此,有人把“買斷工齡”的錢也稱之為“身份置換費”。言內之意,你的身份被貶值了,給你點補償。
4. “買斷工齡”沒有法定的標準。一般參照職工的工作年限、工資水平、工作崗位等條件,并結合本單位實力、效益而定。所以,三、五千有之,三、五萬也有,更有夸張者,可能有人因“買斷工齡”得了二、三十萬,發了大財。我們身邊不乏這樣的例子。發錢多的,比如銀行、保險、石油等企業,他們財力雄厚,不缺那幾個人頭錢,而且,也不是自己的錢,發了也不心疼,何不送個人情,落得皆大歡喜。故有人因“買斷工齡”致貧,有人因“買斷工齡”致富。
客觀地講,當年的銀行、保險、石油等單位,均是純粹的國營企業,其資產均屬國家所有。在沒法律依據的情況下,以每人幾十萬元為這些工人的后半生買路,無異于將納稅人的錢白送給個人。其中本質,不說也罷。
5. “買斷工齡”之后,職工與企業再無任何關系,職工生老病死均與原企業無關。由于職工沒有社會保險,職工即使到了退休年齡,也只能以“買斷工齡”的錢維持余生。
當然,也有尚年富力強者,或者知識分子,下海經商,利用企業發的錢做生意,發了大財的。或者找個地方打工,也是可以的。
但是,什么東西都是有代價的。對于“買斷工齡”,除了下崗外,地方上對再就業也有很苛刻的限制,就是對于“買斷工齡”者,勞動人事機關要將其本人事檔案要封存(實質是凍結),不能再向其他單位流動。其用意是:你既然拿了這么多“買斷”錢,國家已經把你的后半生解決了,你不能再去其他單位找工作,否則的話,你既拿到“買斷”錢,又能就業,便宜不全讓你占了?國企還怎么“減員”?
凍結人事檔案是地方上的土做法,國家是沒有這種規定的。嚴格講,勞動機關這一做法是違法的。但是這一做法并沒有被禁止,且延續至今。客觀而言,這種做法收效有限,因為目前很多單位(主要是民營企業)根本不看你的人事檔案,拿到“買斷”錢之后仍可到這樣的單位就業,誰也不能把你怎樣。但是,也有些單位是必需要人事檔案的。主要是跟“國”字沾邊的如國企、黨政機關、軍隊、學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假如你的檔案不能調動,你就無法到這些單位就業。
到這里,你應該明白他為什么要凍結你的檔案了。你是從國企出來的,原來吃國家飯,國家已給了你“買斷”錢。假如你再讓你回到國有單位去,你不就多吃了一回“國家飯”?
再后來,國家逐步建立了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國有企業要為職工交納醫療、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險,亦即“三險”,保險資金由國家專門設立的機關來管理。職工生老病死原則上與企業已無關系。即使企業辭退職工,職工仍可享受失業保險,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因此,職工即使不再是“企業人”也仍然是“社會人”,而不會像從前那樣成為“游民”。
至此,“買斷工齡”的背景已不復存在,已不應再有“買斷工齡”的做法出現。
事業單位企業編制可以買斷嗎?
您好。不能的,具體如下:參照職工在企業的工作年限、工資水平、工作崗位等條件,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經企業與員工雙方協商,報有關部門批準,由企業一次性支付給員工一定數額的金錢,從而解除企業和富余員工之間的勞動關系,把員工推向社會。此為本質意義上的“買斷工齡”。這里有幾個問題需要明確:1.“買斷工齡”的前提是職工沒有醫療、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障,員工生死全依托企業,離開企業,職工即無任何保障,亦即成為“游民”。如果企業已為職工交納了醫療、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險,亦即“三險”,則再無“買斷工齡”之事。2.“買斷工齡”雖然殘酷,但也不是誰都可以享受的。誰有資格享受呢?是國營企業的職工。聽明白了,如果你是外資企職工,或者是私營企業職工,你是沒有資格享受這一待遇的。打個比方,一個農民工,施工隊說讓他明天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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