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直接表明,該企業在報告期的產品單位成本降低了1/55。這個計算可以通過以下步驟來直觀理解:
假設基期有100個產品,總生產費用為100元,因此每個產品成本為1元。在報告期,產量增加了10%,即達到110個產品,而生產費用增長了8%,即為108元。為了計算單位成本的降低,我們用新的生產費用除以新的產量:
新的單位成本=新的生產費用/新的產量=108元/110個=(108/110)元。
將108和110化簡,我們發現它們都可以被5整除,即108=54×2,110=55×2。因此,我們可以將它們轉換為同分母分數:
新的單位成本=(54/55)元。
與基期的單位成本1元相比,單位成本降低了:
降低的單位成本=基期單位成本-新的單位成本=1元-(54/55)元=(55-54)/55=1/55。
所以,該企業的產品單位成本降低了1/55。這個過程利用了分數的加減法原理,以及除法法則來確保計算的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