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底稿封面中的幾個關鍵項,如期初余額、上年審定數和本期審定數,其含義如下:
期初余額,簡單來說,是在上年審定數和本期審定數中均填寫上一年審計報告的結賬余額,也就是上一審計周期的最后余額。這個數值反映了前一會計期間的交易結果,是根據當時的會計政策計算得出的。
期末余額則有所不同,未審數部分填寫的是企業賬目明細的余額,未經審計;而本期審定數則是經過審計程序確認的最終余額,可能包括了對上期發現的調整事項后的數值。如果企業連續由同一事務所審計,本期審定數通常與上年一致,除非有特殊情況如調整事項的出現。
在初次審計時,如因事務所變更而接手,審計人員可能會向前任事務所借閱工作底稿,尤其是期初余額部分。后任事務所通常會對前任的工作進行一般性復核,但這僅限于對信息的確認,后任會基于前任的信譽和自己的專業判斷來判斷其可信度,并為此結果負責。
總的來說,這些數值在審計過程中起到了鏈接和確認歷史數據的重要作用,確保財務報表的準確性和完整性。理解這些概念對于審計過程和報表閱讀者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