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對銀行而言,集團客戶特指那些具備特定關系的企業法人。這些客戶通常符合以下特征:
首先,它們在股權或經營決策上存在直接或間接的控制關系,可能是母公司掌控子公司,或是子公司控制母公司,或者兩者都被第三方共同控制。
其次,集團客戶可能由一個主要投資者,如關鍵管理人員或其直系親屬(直系三代以內或旁系二代以內)共同控制。這種控制不僅限于直接關系,還包括通過間接方式的影響。
此外,如果兩個或更多的企業之間存在可能不遵循公允價格原則轉移資產和利潤的關聯關系,即使銀行尚未與所有關聯方開展業務,也可能被認定為集團客戶,需要納入集團授信管理的范疇。
總的來說,集團客戶并不僅僅是一個單一的實體,而是由多個在銀行體系中可能有信貸往來或潛在信貸關系的企業組成的群體。這些成員共同構成了一個銀行管理的復雜客戶網絡,銀行需要根據這些關聯關系來制定整體的信貸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