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失信人員對子女的影響,研究顯示其影響相對有限。首先,對于不上征信的貸款逾期,主要影響的是個人的信用大數據,而非家庭成員的信用狀況,對子女的生活和教育沒有直接關聯。
其次,即使涉及到上征信的貸款逾期,主要影響的是借款人的個人信貸,如住房貸款和購車貸款。雖然催收可能帶來生活上的壓力,但對子女的學習和就業機會影響不大。親友間的信任可能會受損,但法律上并未規定子女需要承擔父母的債務。
被列入失信名單,確實會限制個人的出行等生活方面,但子女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法律上并未將他們視為債務的直接責任人。子女在公立學校就讀不會受影響,因為學費通常由非失信人支付。在就業上,失信人員子女也不會因父母的債務問題受到限制。
總的來說,對于大多數普通家庭而言,失信人員的信用問題主要影響的是失信人本人,而非子女的日常生活和未來。我國法律明確指出,子女并不承擔父債子償的義務,除非在特定情況下,如繼承遺產時,按照《繼承法》的規定,兒子需在遺產價值范圍內償還債務,但這并不是父債子還的普遍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