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對軍事設施周圍的建筑高度限制并沒有明確的固定距離,而是根據具體設施的功能和保護需求進行規定。以下是法文中關于軍事設施保護的相關內容:
1.軍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的建筑物高度,必須遵守機場的凈空標準,不能修建超出標準的建筑物,以確保飛行安全和機場助航設施的正常運作。
2.在軍用無線電固定設施的電磁環境保護范圍內,禁止建造可能干擾設備使用或電磁環境的設施,以維護無線電設施的效能。
3.法律要求軍事設施管理單位提供地下和水下電纜、管道的位置信息,地方建設時需給予保護。同時,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公民的國防和軍事設施保護教育,強調保護軍事設施和保守相關秘密。
4.軍事禁區和管理區的治安維護,可以根據需要由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決定或軍事機關申請,設立公安機構協助管理。
總的來說,靠近部隊的建筑高度限制是根據具體軍事設施的保護需求來設定的,并非一概而論的固定距離。對于具體的建設計劃,需要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的相關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