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連續兩年被評為公務員優秀等級是否能縮短晉級時間的問題,答案是不能。根據《公務員職務、職級與級別管理辦法》的規定,晉級的決定基于累計5年的年度考核結果。只有當這5年內的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等次,才有可能在領導職務、職級對應級別范圍內晉升一個級別,而非僅憑兩年優秀即可縮短晉級年限。
對于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即使辭去領導職務或者因考核不稱職、組織調整或處分導致級別調整,也有明確的規則遵循。晉升領導職務的具體資格條件,如晉升鄉科級領導職務的最低任職年限要求,也有詳細的規定。例如,晉升鄉科級正職需要滿足相應年限和職位經驗,晉升副職則需達到一級科員及相當層次職級的相應年限。
總的來說,公務員的晉級過程是嚴格按照法規進行的,連續兩年優秀只是考核結果優秀的一部分,不能直接縮短晉級時間。以上信息來源于中國政府網的公務員職務、職級與級別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