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50010-2010的8.4.2條,直徑小于25mm的框架柱縱筋是可以采用綁扎搭接的,而對于直徑大于25mm的鋼筋,建議不采用此方法,以確保結構的穩定性和安全性。該規范特別指出,軸心受拉及小偏心受拉的桿件禁止使用綁扎搭接,而其他構件中的鋼筋,盡管允許搭接,但受拉鋼筋直徑不宜超過25mm,受壓鋼筋直徑則不應超過28mm。
對于直徑大于10mm的熱軋鋼筋,如采用搭接和幫條電弧焊,有具體要求。例如,焊接接頭應確保足夠的焊縫長度,如Ⅰ級鋼筋需不小于8d,Ⅱ、Ⅲ級鋼筋則需不小于10d。幫條的總面積應至少為主筋截面的1.2倍(I級鋼筋)或1.5倍(II、III級鋼筋),并使用與主筋相同規格的鋼筋制作,以確保焊縫的穩定。幫條長度需符合焊縫要求,且幫條與主筋的中心線應保持一致。
總的來說,直徑22mm的框架柱縱筋綁扎搭接是可行的,但要確保遵循規范中的規定,以保證施工質量和結構性能。在實際操作中,務必嚴格按照設計規范執行,以確保工程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