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的教師招聘情況有所不同。通常,學校獨立招聘的教師屬于非編制的合同制教師,這意味著他們是通過簽訂合同在崗工作的,不具備事業單位的正式編制。這些教師通常被稱為臨聘人員或合同工,他們的工作合同一般為五年,并享有相應的工作待遇,但職稱晉升和調動受限,且可能沒有職稱工資。退休后,他們的待遇將根據與學校簽訂的合同條款來處理。
相比之下,只有通過當地教育局組織的編制考試,教師才能獲得事業編制,成為事業單位的正式員工。編制教師享有穩定的事業編制,可進行職稱晉升,并享受完整的事業單位工作待遇,包括社保在內。然而,在公立學校中,由于財政條件的限制,非在編的教師可能無法享受到完整的社保保障,例如可能只繳納工傷保險。
總的來說,公立學校的教師編制問題需要根據具體的招聘途徑和政策來區分,無編制的教師在福利和職業發展上可能面臨一些限制。私立學校由于法律要求,一般會為員工繳交社保,提供更全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