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車輛遭遇事故時,并非強制要求在保險公司拍照到達現場后才能開始理賠程序。保險公司通常會派遣查勘員到場,但也可以通過道路交通執法部門,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事故中隊或事故地派出所警察進行現場確認。這些機構會提供事故證明,作為理賠依據。
在發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有責任配合理賠流程:首先,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如可能的話;其次,需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并詳細描述事故經過和損失情況,否則可能影響保險賠償范圍;第三,保護好事故現場,允許保險公司進行調查,若因拒絕或妨礙調查導致損失無法確定,保險公司可能不會承擔這部分的賠償責任。
總之,盡管保險公司現場拍照是常見的處理方式,但根據具體情況,還有其他途徑和責任要求被保險人配合,以確保理賠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