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對于腳手架的安全施工要求十分嚴格。特定的高度條件下,需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以下是具體的條件:
1.當腳手架搭設高度超過20米時,無論采用何種類型(落地式鋼管腳手架、提升高度150米及以上的附著式整體或分片提升腳手架,以及20米及以上的懸挑式腳手架),都必須進行專家論證,以確保工程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在腳手架搭設完畢并完成檢查驗收后,方可進行作業。驗收需由主管工長、架子班組長和專職安全技術人員共同參與,確認以下關鍵點:
基礎處理必須穩固,埋置深度準確無誤。
架子的結構布局、立桿和橫桿間距需符合規范標準。
搭設和組裝過程中的工具架、起重點選擇需合規。
連墻點與結構固定部分需穩固,剪刀撐和斜撐的設置應符合規定。
安全防護裝置、扣件緊固程度必須符合規定,確保工人安全。
起重機具、鋼絲繩和吊桿的安裝需確保安全,腳手板鋪設也需符合相關規定。
這些規定旨在保障施工過程中的安全,任何不符合要求的腳手架均不得投入使用。因此,根據工程的具體高度,務必確保編制并遵循相關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