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校學生會的中層副職包括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部長、副部長等職位。而校團委的結構有所不同,雖然與學生會有所區別,但其主要職責是管理學校團員、推優入黨以及組織各類活動。校團委的領導層通常由老師擔任,學生最高職位是校團委副書記,其次是部長和副部長。
學生會的主要任務是全面負責學生的管理,他們通過開展學習、文體、社會實踐等多元化活動,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他們維護校規校紀,促進校風、學風建設,幫助解決學生的學習和生活問題,并作為學校與學生的橋梁,代表學生提出建議,參與學校決策,維護學生權益。同時,他們還引導和支持學生社團的發展,對學生會工作人員提出嚴格要求,以實際行動為學生樹立榜樣。
總的來說,校學生會和校團委雖然職責側重點不同,但都在各自領域發揮著重要的作用,致力于學生的成長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