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計生辦的工作人員并不屬于公務員隊伍。根據現行規定,公務員的范圍僅限于以下機構的工作人員:中國共產黨各級機關、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各級行政機關、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各級審判機關、各級檢察機關,以及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的各級機關。工勤人員除外。
作為公務員,他們承擔著特定的義務。首先,他們需要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履行職責時需依法行事,提高工作效率。其次,他們的工作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并接受人民監督,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此外,他們必須忠于職守,服從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嚴格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紀律和職業道德,保持清正廉潔,公道正派,遵守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以上信息來源于百度百科對公務員的定義,這為我們理解鄉鎮計生辦人員是否為公務員提供了清晰的指導。在這些機構工作的人員,如果不在上述名單中,就不是公務員,而鄉鎮計生辦人員很可能不在公務員編制內。